【引入案例】案例一:合同生效的时间某年3月10日,某企业(甲方)与某民航公司(乙方)协商签订了一项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按期承运甲方的产品彩色电视机100台。3月15日,甲方即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把100台彩电送至原发站。乙方机场搬运人员清理货物时,将这些产品暂放在一块空地上,不料被另一托运人的运货车撞坏,造成货损21万元,甲方认为,他们已按国家规定的式样,在货件加贴了包装储运标志,乙方就应负责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现在造成了货物损失,应由乙方予以赔偿。乙方则坚持拒绝,从而酿成纠纷。案例二:货损的赔偿问题某货轮起航后,船员在检查船舶和货物时,发现货舱A内有水声,担心海水渗入浸泡货物,速打开舱门,发现是货舱内水管中水流动的声音,后关上舱门离开,船到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货舱内的货物全部被渗入的海水浸泡,全部损失,调查原因得知是船员没有将舱门关严,船舶航行中颠簸,打在甲板上的海水渗入所致,货主提出货物损失赔偿。物流运输合同概述运输合同的订立及办理运输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划分物流运输保险概述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物流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第十章物流运输合同与保险【学习目标】掌握物流运输合同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特征等基本常识;了解物流运输合同订立及办理过程和运输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划分;掌握物流运输保险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了解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业务内容;掌握物流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程序。•第一节物流运输合同概述一、物流运输合同的概念物流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货物有效位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它是承运人开展货物运送业务的法律形式。物流运输合同的主体有货方(包括托运人、收货人等)、承运人、货运代理人•二、物流运输合同的分类(1)按承运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管道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2)按运输对象的不同,物流运输合同可分为普通货运合同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3)按组织方式的不同,物流运输合同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二、物流运输合同的分类(4)按货物数量的不同,物流运输合同分为批量合同和运次合同。(5)按合同形式的不同,物流运输合同可分为书面合同和契约合同。(6)按合同期限的长短,物流运输合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三、物流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以承运货物为营业目的,以收取运费为营利手段。(二)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运输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三)运输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运输合同的内容一般是事先制定好的,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也由专门法规予以调整,货运单、提单等单据都是统一印制的,运费也是统一规定的。(四)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运输合同在托运人与承运人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诺成合同的规定订立时,合同即告成立。(五)运输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托运人与承运人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但托运人与收货人不一致时,运输合同就涉及第三人。第二节运输合同的订立及办理(一)物流运输合同订立的原则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是指承运方和托运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有效合同一、物流运输合同的订立1.合法规范的原则2.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3.协商一致的原则4.等价有偿的原则•(二)物流运输合同订立的程序物流运输合同订立的程序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两个规定,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三)物流运输合同的内容(1)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2)货物的包装要求。(3)货物的运输时间和地点,包括货物起运及到达的时间、地点等。(4)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5)货物装卸方法和责任划分。(6)收货人领取货物和点验、查收货物的标准。(7)运杂费的组成、计算标准和结算方法。(8)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和条件。(9)双方的权利义务。(10)违约责任。(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二、物流运输合同的履行(1)托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包装货物,并做好储运标志;办理货物运输的相关手续,如填写托运单等;将有关审批、检验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及时发货、收货,并提供装卸条件。二、物流运输合同的履行(2)承运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按合同约定的运输期限将约定数量的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保证运输质量;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承托双方应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明确,并分别在发货单和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并核查货物,在货物运达后至交付收货人之前的这段时间负有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二、物流运输合同的履行(3)收货人收到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并清点验收。收货人请求交付货物时,应将提单或者其他提货凭证交还承运人,逾期提货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用。收到货物清点验收时,如果发现货物有毁损、灭失、变质的,收货人应当在接受货物之日起15日内通知承运人,以便明晰事故责任。三、物流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含义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遇到了特定情况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者需要变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变更、解除期限内办理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解除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变更合同是指合同部分内容和条款的修改补充。解除合同是指解除由合同规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二)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2)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3)合同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4)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但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费。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道路阻塞导致运输受到阻碍,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并协商处理,其中发生的货物装卸、接运和保管费用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托运人要求绕道行驶或改变到达地点时,承运人按变更后实际运输路程收取运费;货物在受阻处存放保管期间,保管费由托运人负责;接运时,货物装卸、接运费用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应收取已完成运输里程的运费,退回未完成运输里程的运费;回运时,承运人收取已完成运输里程的运费,回程运费免收;四、运输事故和运输纠纷的解决(一)运输事故处理具体规定货运事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也包括单证差错、延迟交货、海运中的无单放货。1、海运中产生的货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货物标志不清,导致误装、误卸、理货差错、中转处理错误;由于载货船舶的沉没、触礁、火灾、抛货,政府法令禁运和没收、盗窃、海盗行为、船舶被扣留、货物被扣留、战争行为等原因可能造成货物的全部灭失。2、空运中产生货运事故主要原因是交接、机场堆存、装机和卸机过程中,存在工作差错而造成的。3、陆路运输中产生货运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发生灭失、混票、溢短、包装破损、货物损坏。4、其他情况造成的货物损失在国际货运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货物数量、质量上的损失,承运人可以免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货物自身的包装不良不适合长途海运而造成的损坏,承运人免于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四、运输事故和运输纠纷的解决(1)货运事故赔偿分为两类:一类是限额赔偿另一类是实际损失赔偿。(2)依据货物是否办理保价,对赔偿额又有具体规定。A.在保价运输中: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赔偿。C.在未办理保价或保险的运输中,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的有关规定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的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3)货物损失赔偿费由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组成,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者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4)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亦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赔偿四、运输事故和运输纠纷的解决(5)丢失货物赔偿后,又被查回,应归还原货主,并收回赔偿金额和实物;原货主不愿接受失物或无法找到原主的,由承运人自行处理。(6)因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损货物尚能使用的,运费照收;以实物赔偿的,运费和杂费照收;按价赔偿的,退还已收的运费和杂费。(7)承托双方对货物逾期到达、车辆延滞、装货落空均附有责任时,按各自所造成的损失相互赔偿。四、运输事故和运输纠纷的解决(二)运输事故处理程序(1)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收货方和托运方。(2)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时,须提出赔偿要求书,并附运单、货运事故记录和货物价格证明等文件。当事人一方要求退还运费的,应附运杂费收据。当事人应在收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3)承运方或托运方发生违约责任,应按有关规定负赔偿责任,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协商。(4)货物赔偿时效从收货方、托运方得知货运事故信息或签注货运事故记录的次日起计算。在约定运达时间的30日后未收到货物,视为货物灭失,自31日起计算货物赔偿时效。案例2006年1月,某商贸公司(甲)与一家物流运输公司(乙)签订玩具运输合同,合同规定甲方托运玩具共50项,总价值为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办理了托运单,交纳了1500元运费。2006年1月15日,乙用自有车队开始进行运输,当汽车刚刚驶离出发地5km处时突然起火,将大部分玩具烧毁,甲方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赔偿损失。问:货物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运费怎么办?结论1、甲乙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且手续完备。2、作为承运人的运输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应对运送货物的完整无损负有全部责任。但由于这次火灾发生在运输途中,现场不复存在,经法院鉴定系汽车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不可抗力等免责范围,因此应由物流运输公司赔偿全部货物。3、物流运输公司已与商贸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而未按约定完成运输任务,应退还全部运费。(三)运输纠纷及其解决1.运输纠纷的类型(1)货物灭失纠纷。(2)货损货差纠纷。(3)货物延迟交付纠纷。(4)单证纠纷。(5)运费、租金纠纷。(6)交通工具的损害纠纷。案例12004年,西安外运和其长期合作的客户庆安公司做了一票进口设备运输业务,该贸易合同设备的价格条款是FOB汉堡港。因为长期合作,该运输项目没有签订正式合同,而是一个口头协定,按照以往的操作模式。承运庆安公司的进口设备在海运到达天津港清关完毕后,西安外运委托天津塘沽危险品运输公司车辆拆箱汽车运输回西安,在汽车运输至河南陕西交界处因为下雨路滑,高速行驶的汽车刹车不住侧翻,导致设备损坏,损坏的设备价值230多万元,因为庆安公司对进口设备进行了投保,陕西平安保险公司向庆安公司赔付230多万元。赔付一个月后,平安保险公司把中外运陕西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运人中外运陕西公司赔付平安保险公司230万元。案例2操作流程错误导致索赔某物流企业接受货主委托,从事进口报关代理业务,并在报关完毕后按照本单位的操作流程将报关单据交给委托人。后由于该货主没有付清货款给进口代理商,进口代理商以物流企业错误交付单据为由提出索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