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进出口交易程序一、询盘二、发盘三、还盘四、接受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交易磋商是合同成立必不可少的程序,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最后达成合同的整个过程。它可以通过口头、书面及其它形式进行,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交易磋商交易磋商的四个环节询盘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发盘还盘接受磋商内容主要交易条件: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条件5其他交易条件:保险、检验、索赔、定金罚则、不可抗力、仲裁等询盘在实务中称为“询价”,在国际商务法律中又被称为“要约邀请”,是指买方或卖方为了购买或销售某项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探询交易条件的行为。询盘(Inquiry)定义询盘的法律效力在实际业务中,询盘只是探询交易的可能性,所以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不是每笔业务的必经程序。发盘又称报盘、报价、发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示。发盘即是一种商业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卖方发盘:售货发盘(sellingoffer)买方发盘:购货发盘(buyingoffer)递盘(bid)订单(Order)发盘(offer)分类定义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1发盘的内容十分确定2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3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4发盘有效成立的条件1、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是指发盘必须指定受盘人。受盘人可以指定一个,或一个以上。此处的“人”可以指自然人,也可以指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也就是向公众做出的意思表示,只能视为发盘的邀请(即询盘)。例如向国外客户寄送商品目录、产品介绍和价目表的行为,以及用商业广告来宣传推销商品的行为,因其目标是所有的公众而非“特定的人”,所以这些行为一般视作询盘。2、发盘的内容十分确定发盘的内容是指发盘中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发盘中所提及的交易条件必须十分确定是指这些交易条件必须是完整的、明确的和终局的。构成发盘的三个基本要素:货物名称、数量、价格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中至少应包括()。A.货物名称B.货物价格C.交易数量D.支付方式E.交货时间答案:ABC指出下列哪个发盘()有效。A.请改报装运期10日复到有效B.你15日电每公吨30英镑20日复到C.你15日电可供100件参考价每件8美元D.你15日电接受,但以D/P替代L/C答案:B发盘应具有严肃的订约意旨,要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表明“约束”的旨意可以是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offer、quote、book、order、bid默示:结合磋商的情况、双方确立的贸易习惯或贸易惯例和发盘人随后的行为。3、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公约》第15条:“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以口头方式做出的发盘,其法律效力自对方了解发盘内容时生效;以书面形式做出的发盘,其法律效力自发盘到达受盘人时生效。判断:发盘人在其提出的订约建议中加注诸如“仅供参考”、“须以发盘人的最后确认为准”或其他类似的保留条件,这样的订约建议就不是发盘,而只是发盘的邀请。发盘有效期发盘有效期:从发盘被传达到受盘人开始生效到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为止。发盘在有效期内被受盘人接受达成合同。发盘有效期规定方法1、规定最迟接受期限发盘限5月10日复OFFERSUBJECTREPLYMAY10TH发盘限5月10日复到OFFERSUBJECTREPLYHEREMAY10TH发盘有效期至5月10日OFFERVALIDUNTILMAY10TH182、规定一般接受时间(起讫问题和非营业日问题)发盘有效7天OFFERVALIDTHREEDAY发盘7天内复OFFERREPLYINSEVENDAYS本发盘有效5天THISOFFERISVALIDFOR5DAYS发盘有效期未明确规定有效期时,应理解为在合理时间内有效。口头发盘应当场表示接受。发盘的有效期仅对发盘人有约束力。答案:错发盘的撤回(发盘未生效)发盘的撤回:一项发盘只要在未生效之前都是可以修改或撤回的。但发盘的撤回或更改通知必须赶在受盘人收到该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公约》第15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按照《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这叫对发盘的()。A、撤消B、撤回C、生效D、接受发盘的撤销(发盘生效后)发盘的撤销发盘的发盘人可以将已经为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公约》第16条规定:“在尚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但以下发盘不得撤消:A.发盘注明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发盘失效(终止)发盘的失效有五种情况:1、过了发盘有效期,受盘人未表示接受;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3、发盘人对发盘的有效的撤回或撤消;4、不可抗力;5、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法人破产;25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还盘后原发盘失效。还盘过程可以多次也可以没有,即一次发盘就接受。还盘(counter-offer)还盘的特点•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或否定;•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发盘;•只有受盘人才可以还盘。27还盘示例:Yourcable10thcounteroffertill6thourtimeUSD70perdozenCIFNewYork.你方10日来电收悉,现还盘每打70美元CIF纽约,6日复到。在实际业务中,还盘较多围绕以下哪个交易条件()。A.商品质量B.商品数量C.商品价格D.付款条件答案:C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同意的行为。)接受(acceptance)(承诺)一方对另一方的发盘表示接受可以采取的方式有()。A.书面B.行动C.口头D.缄默E.不行动答案:ABC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1、接受必须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作出。2、接受必须明确表示:用术语(accept/agree/confirm)或行动表示(我国持保留态度)。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作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4、接受必须与发盘相符(接受应是无条件的)你方3月10日电悉,若将价格降至50美元/台,我方可以接受。”这则传真属于()A.询盘B.发盘C.还盘D.接受判断:A公司向B公司发盘,C公司无意中在B公司发现了A公司的发盘,C公司在发盘有效期内向A公司发出接受通知并及时送达A公司,此时合同成立。()答案:错误我方6月10日向国外某客商发盘,限6月15日复到,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需提供船龄证明。”该接受()。A.属还盘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C.属有效的接受D.属询盘答案:C2012年4月10日,卖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盘限4月16日复到有效,15日下午收到买方电子邮件要求提前1个月交货,次日上午又收到买方电子邮件表示完全接受原发盘。()A.已按卖方发盘条件达成合同B.合同尚未达成C.已按买方提出条件达成合同D.无法判断答案:B还盘在形式上不同于拒绝,但还盘和拒绝都可导致原发盘的失效。答案: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受盘人在对发盘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所作的任何添加或变更,均是对发盘的拒绝并构成还盘。答案:错新加坡一公司于8月10日向我方发盘欲购某货物一批,要求8月16日复到有效,我方8月11日收到发盘后,未向对方发出接受通知,而是积极备货,于8月13日将货物运往新加坡。不巧,遇到市场行情变化较大,该货滞销,此时()。A.因合同未成立,新加坡客商可不付款B.因合同已成立,新加坡客商应付款C.我方应向新加坡客商发出接受通知后才发贷D.我方应赔偿该批货物滞销给新加坡客商带来的损失答案:B逾期接受由于各种原因(受盘人主观上有过错而导致接受逾期,受盘人主观上没有过错而接受逾期)导致受盘人的接受通知有时晚于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称为“迟到的接受”,或“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视为有效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但下述两种情况属于例外:我某公司于8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85.5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700打,限8月15日复到有效。8月10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8月13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方8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做回答,也没有发货。后美商认为我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4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8月10日收到的美商回电是()。A.发盘B.询盘C.还盘D.接受4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8月13日收到的美商的接受是()。A.有效的B.无效的C.表明合同成立D.承诺4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案()。A.合同成立B.合同不成立C.合同是否成立须按法院判决D.合同是否成立须由买卖双方协商答案:CBB根据《公约》,下列属于非实质性变更的有()。A.变更货物包装B.变更交货地点和时间C.变更赔偿责任范围D.变更单据的种类或份数E.要求寄送船样答案:ADE《公约》第21条(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盘人。《公约》第21条(2):一项逾期接受,从它使用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本应该能及时送达发盘人,但由于出现传递不正常的情况而造成延误,这种逾期接受仍可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表示他的发盘已失效。逾期接受我公司对外发盘,其中规定“限8月15日复到”。外商接受通知于8月17日上午到达我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我公司同意接受并立即予以确认,合同仍可成立。答案:对凡是逾期送达要约人的承诺,只要要约人缄默,合同即告成立。答案:错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已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如发盘人立即予以确认,合同仍可成立。答案:对无论哪种情况,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公约》第22条:接受可以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书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传达发盘人。接受通知一经送达发盘人就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接受不得撤销。此时撤销接受,已属违约行为。撤回和撤销关于接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接受不可以撤回但可以撤销B.接受不可以撤销但可以撤回C.接受的撤销以撤销通知先于接受或与接受通知同到达发盘人为限D.接受的撤回以撤回通知先于接受到达发盘人为限答案:D我某进出口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向美国ABC公司发盘,限2013年4月29日复到有效。4月25日下午3时同时收到ABC公司的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邮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项接受()。A.可以撤回B.不得撤回,合同成立C.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撤回D.以上答案都不对答案:A凡是逾期送达要约人的承诺,只要要约人缄默,合同即告成立。答案:错凡是逾期送达要约人的承诺,只要要约人缄默,合同即告成立。答案:错判断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受盘人在对发盘表示接受的同时,对发盘的内容作任何添加或变更,均是对发盘的拒绝,并构成还盘。订立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最为常见,比较有利,包括合同书、信件、传真、字条、单证、电子邮件等等口头形式,举证难其他形式:如行为表示接受交易磋商的书面方式包括(ADE)。A.信函B.电话C.面对面D.传真E.电子邮件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作为合同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