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InsuranceContract上台者:各位同学,上午(下午)好!回馈:好!啪啪啪-啪!(我爱温职)项目2保险合同导入•一组分两队,分别草拟租房合同和保险合同•找出两个合同的不同点•租赁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有条件的双务合同附合合同射幸合同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人(1)当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2)关系人受益人(只属人身保险范畴)Chapter5InsuranceContract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缴费义务承担赔偿提取补偿金被保障对象是否所有的人只要交付保险费都可以成为投保人?思考•投保人(applicant):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投保人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投保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的损毁、伤害而受损。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请问:该游客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即指保险事故(事件)在其财产或其身体上发生、受到损失时享有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权利的人。财产保险中,是保险财产的权利主体人身保险中,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体责任保险中,是对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负有法律责任,要求保险人代其进行赔偿的人。1232011年11月,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她本人及丈夫投保了某险种,年缴保费2947元,保险金额7万元,被保险人分别是A女士和她的丈夫。2012年9月21日,A女士的丈夫因哮喘病急性发作在家中去世,按照保险合同规定,A女士作为受益人可以获得7万元保险金。于是,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发现以A女士丈夫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中,A女士丈夫的名字是由A女士代签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保险合同无效,不予给付身故保险金,并退还了保单项下的全部保险费。一个签名的疏漏居然导致了7万元权益的丧失。视频:九十七万买来的麻烦一般见于人寿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领取保险金的人。导入案例赵某是昆明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家庭经济条件很好,考虑到以后遗产税开征的可能性,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游说下,于2008年向该公司投保人寿保险,保险金额1000万,但是在指定受益人时却遇到了困难。原来,赵某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赵某曾于2003年第一次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8年赵某再婚后,现在其妻子,未出生的腹中子和前期之子,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由于在姻亲和血亲之间难以平衡,投保人在代理人的指导下在受益人一栏填写“法定”两字。2009年赵某在一次交通意外中身故,其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同时,被保险人赵某生前的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其保险金账户,呆清偿程序结束后,如有剩余方可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此给付决定的依据是什么1为实现投保人的投保目的应怎样来恰当指定受益人2《保险法》中关于受益人指定的相关规定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1)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是否需要偿还被保险人的生前债务?(2)受益权是否可以继承?原始取得,勿须偿还债务期待权利,不能继承法定(未指定)不能轻易放弃指定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指定受益人应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的字眼身份指定指定多人为受益人应明确受益份额和收益顺序否则保险金将在多个受益人中平均分配多人受益法律上继承顺位是父母、配偶和子女视频:一家四口葬身火海,38万保险金无受益人Chapter5InsuranceContract受益人身份指定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妻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妻子:王燕儿子:张晓儿子:张颖3妻子:王燕儿子:张晓儿子:张颖顺位2妻子:王燕50%儿子:张晓25%儿子:张颖25%指定多人为受益人指定受益份额指定受益顺序有一位王先生4年前投保了20万元人寿保险,指定他的妻陈女士为受益人。投保后,王先生与陈女士离异,与周女士结婚并生有一个儿子。但王先生并未申请变更受益人。王先生发生意外事故后,其妻周女士、儿子及前妻陈女士都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拒绝了王先生现任妻子和儿子的申请,将保险金给付了陈女士。王先生的妻子周女士气愤难平:丈夫车祸身亡,可得到保险金的不是可怜的妻儿,而是已反目成仇的前妻。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李先生在一家公司搞营销,家有贤妻、老父和老母。2005年6月,他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及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其中寿险保额10万元,身故受益人是妻子,附加住院补贴为60元/天,受益人是自己。投保不过半年,一向健康的李先生在出席一个酒会时,突感腹痛难忍并伴恶心呕吐,送至医院被诊断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虽经抢救,但最终却因医治无效而于10天后不幸去世。李先生的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经过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向她支付了10万元身故理赔金。此外保险公司还向李先生的父母亲及妻子,分别支付了200元住院补贴理赔金。李先生的妻子对住院补贴理赔金发放产生了疑问:为什么此笔赔偿不象身故理赔金那样,均归自己所有?保险法关于受益人条款解读现在,让我们先给自己填写一份投保单吧投保单如何填写投保单的构成和如何填写练习填写投保单投保单填写点评投保单的构成和如何填写投保须知客户资料投保事项健康告知说明栏签字栏声明和授权投保内容投保人资料被保险人资料业务员信息身故受益人资料投保内容健康告知业务员告知区投保单的构成和如何填写繁体字简体字字迹潦草工整清晰反复涂改书写整洁圆珠笔、彩色笔蓝、黑色水笔投保人、被保险人资料姓名、生日、年龄均以身份证为准如为外籍人士,需填写护照号码身体体格状况:身高、体重、年龄、性别投保人、被保险人资料与被保险人关系为其他时,必须明确填写投、被保人关系职业:工作单位、职业类别投保规则缴费资料缴费方式为银行转帐,须填写委托银行代扣协议书,注明银行转帐帐号帐号持有人与投保人必须为同一人健康告知如健康告知选择“是”时,必须在“说明栏”中详细说明吸烟饮酒告知项中分两种情况:目前是否吸烟,若“是”需填写吸烟数量及时间是否曾经吸烟,若“是”,何时因何种原因停止吸烟受益人资料当身故受益人是两人以上时,在“其它声明”栏注明受益人姓名、证件号码、生日、性别、与被保险人关系、受益份额、受益顺序亲笔签名在任何需客户亲自签名的地方代签名,都会导致投保无效,并因此产生更多的合同纠纷投保人为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投保时,被保险人签字应由其监护人代签亲笔签名契约人员在回收新契约变更通知书、问卷等问题件时应注意与投保书上的签名核对,当不一致时应予拒收,尤其是涉及到加费承保和特别约定、责任除外承保时。投保单填写点评具体内容填写错误投保计划不符合当地投保规则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保的究竞是什么?保险利益(六)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2.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协商解决(2)调解与仲裁在我国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和“两审终审”制度立即执行这么定了1.保险合同的生效2.保险合同的变更3.保险合同的解除4.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生效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以保险双方约定缴付保险费的时间和方式为生效条件,也称“零时起保制”。以投保人缴付首期保费为生效条件投保四天意外身亡保险单何时生效?(上)投保四天意外身亡保险单何时生效?(下)•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因订立合同所依据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原合同的有关条款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叫做保险合同的变更。•我国《保险法》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以下几方面:(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一般不包括保险人的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即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有关条款发生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经常的,如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缴费方法、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保险责任、风险程度等一系列内容都可能会发生变更。•齐鲁晚报济南2007年9月9日讯家住济南大金庄附近的林先生(化名)最近一直很郁闷,自己年初买了一辆二手小货车,由于一时疏忽,保险没有过户,所以现在失去了要求保险公司为自己车辆赔偿的权利。•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初把家安在了大金庄,为了方便在市区做生意,他就和朋友协商,买了对方一辆二手小货车。对方还给了他一份最高保额为5万元的“车损险”。为了省事,他并没有考虑车辆保险过户。•前段时间,他晚上开车在路上不小心出了事故,修车费大约花了2万元,之后他就拿着手中的保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但是被拒绝了。对此林先生难以接受。他向记者表示,保险是投保给这辆车的,所以无论车主是谁,保险公司都有责任理赔。•记者就此询问了太平洋财险、平安产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机动车改变了使用性质或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未向保险人(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的,无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工作人员表示,在二手车买卖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在买卖二手车时,以为只要向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籍更新即可,却忘记同时还应通知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实际上,在二手车买卖的过程中,办理车险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车辆在过户时没有办理保险变更手续,这就意味着新车主与保险公司没有建立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还是原车主,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记者了解到,办理车险过户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对保单要素进行更改,如更换被保险人与车主;•第二种就是申请退保,即把原来那份车险退掉,终止以前的合同。这时保险公司会退还剩余的保费。之后,新车主就可以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去重新办理一份车险。•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期限未满之前,当事人一发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是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所订立的,是合法的,要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必须在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该法的第95、96和97条和我国保险法的15、16条、27条、32条、37条、47条、49条、50条、51条、52条、54条、58条等有关法律条款里都有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