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买卖合同出卖人:上海特德拉化学油剂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买受人:威玛(山东)铸铁锅炉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上海签订时间:2007年9月25日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升)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含水性湿砂造型用脱模剂SHTM-01出卖方L40018.757500.0075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仟伍佰元整第二条质量标准:企业内部标准及出卖人提供质量保证书。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根据保证书的条件及期限。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SHTM-01)包装20L第四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中国山东省泰安市南关路18号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卖人负担,送货到厂。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期限为一个月。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款到发货。第九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㈠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自2007年9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出卖人出卖人(章):上海特德拉化学油剂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常和路198号3室邮政编码:200331法人代表:胡翔蔚委托代理人:胡振华电话:021-62503005传真:021-62504978开户银行:农商行桃浦支行帐号:324769-02011147009买受人出卖人(章):住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