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促销委托协议-XXXX年洁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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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临促服务框架协议与签约时间:2011年月签约地点:2为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目的1.1本协议之目的旨在确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属商品促销活动提供临促人员服务(以下简称“临促服务”)的费用、期限、相关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2乙方鉴于本协议所提供的临促服务需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规定。第二条:临促服务达成目的2.1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更好的提升甲方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2.2通过乙方临促人员讲解及服务,吸引消费者购买甲方促销产品。2.3通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服务宣传甲方产品,推动甲方产品销量。2.4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有效的抵御和打击竞争者的促销活动。第三条:协议有效期限3.1年月日——年月日。3.2本协议期满前,甲乙双方应就是否进行续约达成一致,如双方任一方不予续约,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负责人:通讯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通讯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3第四条: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4.1费用组成:本协议所述服务费用由促销人员工资、督导工资、管理费用(其中管理费用含税,税率%)组成。4.2支付标准:费用类型费用名称金额(明细/店/天)服务费用临促人员工资(短促)督导工资小计管理费用总计4.3支付方式:4.3.1支付审核: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每个月促销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①促销活动报告、②促销人员情况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视为审核通过,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如下约定分别支付相应费用。4.3.2审核期限:甲方将于收到乙方完整无误提供的上述相应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如经甲方审核发现有误,甲方在审核期限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或补足提供相关文件,同时审核时间自乙方重新或补足提供当日起顺延不超过15个工作日。相应费用也同期顺延至甲方再次审核通过后再行支付。4.3.3促销人员工资支付:甲方将于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临促人员工资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支付给临促人员。4.3.4督导工资和管理费用支付:甲方在支付临促人员工资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督导工资和管理费用。(本协议约定甲方根据促销人员情况汇总表所载信息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支付成功即视为此临促人员工资甲方已支付无误。若发生支付不成功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提交该促销人员本人专属的真实且能准确无误支付成功的邮政汇款信息。)乙方帐号为:(开户银行:。)4.4本协议约定涉及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义务5.1.1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每次促销活动的细节和招聘所需促销人员的具体要求。5.1.2甲方负责特殊促销产品、赠品、展台的运输和管理,乙方负责品尝促销物质的运输和4管理。5.1.3甲方协助乙方临促人员的第三方卖场进场手续的办理。5.1.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至达标。5.1.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促销活动报告进行审核。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完整的提交上述报告。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款项,直至补充提供和提交完成。5.1.6甲方有权对乙方填写并提交的促销人员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如因乙方填写信息有误,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正确支付,由乙方负全责。且甲方声明对已支付无误的临促人员工资不再重复支付。5.1.7甲方有权依据第三方卖场反馈信息对乙方所属违纪临促人员的工资和相应的管理费进行扣减。如违纪情节严重损害甲方权益,甲方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相应损害赔偿责任。5.1.8甲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将下月的促销计划给至乙方,以便乙方合理分配及培训好促销员。如有临时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5.2乙方的权利义务5.2.1乙方需组织所属工作人员尽全力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完整的提供每次的临时促销服务。5.2.2乙方在每次临促服务结束后,需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证明乙方已完整无误完成本次临促服务的促销活动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介绍、活动现场照片、产品的销量和活动总结数据、卖场的考勤记录(以督导签字为准)等,甲方有授权的人员书面签收方视为已提交甲方。并以此作为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5.2.3乙方需按照邮政汇款填写要求和实际用工情况如实填写促销人员情况汇总表所载相关信息并在每次促销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同时保证甲方能根据该信息顺利完成邮政汇款。且对信息真实有效性负全责。此为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依据之二。5.2.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服务调整要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5.2.5乙方应对其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督促其遵守第三方卖场的卖场进场人员规定。乙方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责。5.2.6乙方应为其所属工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如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免全责。不利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5.2.7乙方应提供督导对本次临促服务进行全程监督。督导人员应天检查一次,检查无误后应在临促人员考勤卡上签字。乙方承诺对督导人员及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55.2.8甲方支付上述第四条所涉款项之行为,均并不代表可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基于本合同应履行之其他义务。第六条:不可抗力6.1如本协议的履行因非合同方面可以控制的原因而受阻碍或限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流行疫病、战争、政局变更、政府强制措施等,受阻碍或限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履行可延迟至不可抗力事件消失,任何一方对因此所导致的延迟和不履行不承担责任。第七条:活动变更7.1乙方需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对已确认的临促服务进行变更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延长(缩短)活动时间、增加(减少)活动地点、人员、工作类别。7.2甲方双方对因临促服务发生变更所导致的服务费用变更应针对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乙中任何一方单方面不得无正当理由违约或毁约,如因此造成临促工作不能顺利实施而使其他方蒙受损失的,过错方需赔偿其他方的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8.2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临促服务。如应乙方原因延迟,耽误甲方促销活动的顺利进行。将扣除代理费1%/天作为滞纳违约金。8.3乙方临促人员在促销期间发生偷盗、打架、攻击顾客等严重损害甲方产品和公司形象的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本次促销活动管理费总额的5%和涉案人员的本次促销活动的全额工资及相应督导全额工资。8.4如非乙方原因,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迟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第九条:保密条款9.1甲乙双方互负保密义务,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财务状况、客户资料和其他对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或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进行使用、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0.1甲乙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6决。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11.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补充或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达成一致后,由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方可生效。11.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内所发生符合协议约定的临促服务所涉的一切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促销活动报告、促销人员情况汇总表等均视同为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之一部分,受本协议约束。11.3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截止履行期限到期后终止。以下无正文7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签署人:(签章)2011年月日乙方:签署人:(签章)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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