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买卖合同二○○六年一月二日2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甲方:泰安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事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271000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和甲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甲方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甲方以白马石村旧村改造剩余土地建设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土3地),该地位于白马石水库经东、黄干渠以南、凤台村以北、下峪村以西,【现定名】。第二条住房销售依据。乙方购买的住房为预订住房。第三条乙方所购住房的基本情况。乙方购买的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该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为3米。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配房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阁楼建筑面积约计共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住房均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1870.00元,总金额(人民币);配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790.00元,总金额(人民币)约;车库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1500.00元,总金额(人民币)约。阁楼净高2.2米以上为计价面积,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1100.004元,总金额(人民币)约。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1.施工图纸完成后应经乙方确认;2.确认图纸后发生变更造成较大的户型改动或建筑面积差异≥5%,应该乙方同意;3.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5%时,乙方有权拒付超出部分或对不足部分提出加倍索赔要求。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产权登记面积调整。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总价款的12.5%甲方将待建小区用地之上的附属物清理完毕、无任何纠纷后,乙方付给甲方总价款的12.5%,完成地基基础工程后付总价款的10%,主体完成一半时付总价款的10%,主体工程完成再付总价款的15%,房屋和小区配套(含区内道路、景观、绿化、物业管理房舍、围墙、大门、传达室、后门等)设施完善后交付乙方时再付20%,支付大市大房产证后再付15%,余5%作为质保金。5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⑴逾期在七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⑵逾期超过3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七(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⑴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交付期限。甲方应当在2006年12月28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住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住房交付乙方使用。90天内房产证办理完善,若办理分户房产证,由甲方在该时间内负责办理,分户房产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6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告知乙方的;(延期事件发生后10日内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并约定延期实际天数)2.政府政策性调整,影响工程进度;3.双方协商其他暂停因素。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住房和小区配套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⑴逾期不超过七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起,每天扣除应支付给甲方价款的万分之五,直到交付后的当日或次日将扣除后的余额支付给甲方,合同继续履行。⑵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七(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⑴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7⑴该住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⑵内部装饰变动;⑶配套等;⑷道路、绿化、物业管理房、围墙、大门、后门等;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交接。住房和小区配套设施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在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条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和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甲方保证销售的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住房不能办理房权登记和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8第十三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材料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甲方交付使用的住房的装饰、设备、材料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材料差价;2.乙方推迟本期付款,直至材料更换为止,乙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当在住房交付使用,乙方付清合同规定房款后3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保修责任。乙方购买的住房为住宅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第十六条乙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主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住方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9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九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份,乙方份,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份。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住宅楼要求说明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10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住宅楼建设标准要求说明一、建筑要求(一)户型、面积大小及数量:由学校确定。(二)材料1、水泥:泰山牌或鲁城牌。2、钢筋:莱芜钢铁厂和济南钢铁厂生产。3、窗户:南山牌电泳铝合金,中空玻璃窗。4、单元防盗门:品牌产品,带对讲机。5、分户门:品牌产品。(厂价不低于800元)。6、上下水管:上水采用PPR管材,下水采用螺旋消音PVC管材;两种管材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品牌产品,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外墙材料:选用品牌墙面砖,质量颜色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三)建筑1、只安装分户门和单元防盗门。2、阳台以外的全部窗户(阳台不封闭)均按要求的材料安装。3、墙面:厨房、卫生间、墙面和地面均为毛地面;其余内11墙面为混合沙浆抹面、腻子压光3遍,地面为毛地面。4、楼梯:台阶为角铁封边、水泥压光,扶手为铁脚木扶手。5、排水:污水与自然水分离。6、车库:安装全自动摇控门,墙面、地面为水泥压光,安装上下水道及水笼头。7、顶层:阁楼顶层加10公分厚新型保温材料,进行防水处理,露台设不锈钢护拦。8、单体设计(户型、面积大小)、阁楼等需采纳学校的意见。(四)水、电、暖、煤气1、水:厨房、卫生间、阳台均设上下水道,不接洁具;智能水表(涮卡式),自来水公司直接收取费用。2、电:外线、进户线线缆应是大厂生产的品牌产品,380伏动力电进户,每户一智能电表(涮卡式),电业局直接收取费用;各厅室均铺设弱电管,弱电管中铺设电视、宽带、电话线缆。电源开关、电源插座选用TCL品牌。3、暖:预留墙体凹式热件位置,附合国家分户计量的最新要求。4、煤气:各户独立缴纳费用,开发商负责与煤气公司协作完成此项建设,交房时即能使用。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由乙方组成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12三、房外要求1、容积率、绿化率、硬化路面的面积按规划要求执行;绿化、硬化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树木种类、绿草种类及花园位置,由双方协商确定。花园南侧直接种植高大树木与外界起到隔离作用。2、甲方负责建设至少5间物业管理房,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具体地点和建筑形体由甲乙双方协商。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住宅楼房一起交乙方。3、小区院围墙依据规划要求由甲方负责投资建设。4、小区道路和停车位按规划要求实施。5、建设小区大门及传达室,小区大门设置在小区正南方向或东南方向;北面建小区后门,并硬化连接路面。6、西侧楼房车库地平面与原西侧路面在一个水平面上顺势而下;东侧楼房,应自北向南顺势而下,南侧楼房比小区东南面地势高出或持平。四、甲方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需向乙方提供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收合格后备案证明。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五、乙方参与选定监理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拨付监理公司费用。若无乙方签字,甲方单独拨付监理公司费用,乙方有13权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中扣除应支付给监理公司的全部费用(含已付费用和未付费用)。乙方安排专人,对施工质量、进度和合同相关内容进行检查。乙方参与施工单位招标,招标组成人员中应有乙方工作人员1人以上。六、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于15日内将土地手续暂交乙方保管,并签暑附加协议。14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住宅楼购买计划安排1、2005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8日:双方商定买卖双方工作计划和《山东省泰安二中住宅建设基本要求》。2、2005年11月19日至2005年11月29日:双方确定住宅楼单位均价。3、2005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双方签定购房合同。15学校购房款收缴及支付管理办法(讨论稿)为解决学校教师住房困难的现状,学校研究决定购建教职工住宅房。本住宅房采用先缴钱、后挑房的方法。具体方式如下:1.凡具有购房资格的教职工正式报名时,每户缴纳报名费壹万元后,与学校签订购房协议,报名费抵作购房款。2.本次所购买住房均价1870元/m2,其中一楼1850元/m2,二楼1930元/m2,三楼1978元/m2,四楼1892元/m2,五楼1700元/m2;阁楼净高2.2米以上的面积计价1100元/m2,车库1500元/m2,配套房790元/m2。其中五楼与阁楼属一体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