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诊疗方案为指导各地及时、有效地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的诊断和救治工作,依据现有的临床和实验室资料,制定本方案。随着临床经验积累以及对本病认识的深入,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一、临床表现潜伏期尚不十分明确,可能为1周~2周。急性起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体温多在38℃以上,重者持续高热,可达40℃以上,部分病例热程可长达10天以上。伴乏力、明显纳差、恶心、呕吐等,部分病例有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查体常有颈部及腹股沟等浅表淋巴结肿大伴压痛、上腹部压痛及相对缓脉。少数病例病情危重,出现意识障碍、皮肤瘀斑、消化道出血、肺出血等,可因休克、呼吸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绝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既往有基础疾病、老年患者、出现精神神经症状、出血倾向明显、低钠血症等提示病重,预后较差。二、实验室检查(一)血常规检查。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减少,多为1.0-3.0×109/L,重症可降至1.0×109/L以下,嗜中性粒细胞比例、淋巴细胞比例多正常;血小板降低,多为30-60×109/L,重症者可低于30×109/L。(二)尿常规检查。半数以上病例出现蛋白尿(+~+++),少数病例出现尿潜血或血尿。(三)生化检查。可出现不同程度LDH、CK及AST、ALT等升高,尤以AST、CK-MB升高为主,常有低钠血症,个别病例BUN升高。(四)病原学检查。1.血清新型布尼亚病毒核酸检测。2.血清中分离新型布尼亚病毒。(五)血清学检查。1.新型布尼亚病毒IgM抗体(尚在研究中)。2.新型布尼亚病毒IgG抗体。三、诊断与鉴别诊断(一)诊断标准。依据流行病学史(流行季节在丘陵、林区、山地等地工作、生活或旅游史等或发病前2周内有被蜱叮咬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诊断。1.疑似病例:具有上述流行病学史、发热等临床表现且外周血血小板和白细胞降低者。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具备下列之一者:(1)病例标本新型布尼亚病毒核酸检测阳性;(2)病例标本检测新型布尼亚病毒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滴度较急性期4倍以上增高者;(3)病例标本分离到新型布尼亚病毒。(二)鉴别诊断。应当与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等立克次体病、肾综合征出血热、登革热、败血症、伤寒、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疾病相鉴别。四、治疗本病尚无特异性治疗手段,主要为对症支持治疗。患者应当卧床休息,流食或半流食,多饮水。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及尿量等。不能进食或病情较重的患者,应当及时补充热量,保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尤其注意对低钠血症患者补充。高热者物理降温,必要时使用药物退热。有明显出血或血小板明显降低(如低于30×109/L)者,可输血浆、血小板。中性粒细胞严重低下患者(低于1×109/L),建议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体外实验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对该病毒有抑制作用,临床上可以试用。继发细菌、真菌感染者,应当选敏感抗生素治疗。同时注意基础疾病的治疗。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效果,应当慎重使用。五、出院标准体温正常、症状消失、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明显改善后,可出院。六、隔离及防护一般情况下无需对病人实施隔离。医护人员和看护人接触病人时应当采取通用防护(Universalprecaution)措施。对病人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及被其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可采取高温、高压、含氯消毒剂等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在抢救或护理危重病人时,尤其是病人有咯血、呕血等出血现象时,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与病人血液直接接触。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实验室检测方案为保证及时、科学地采集、运送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包括疑似病例标本),规范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的实验室检测程序,提高检测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样本采集对象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包括疑似病例,以下同)。二、标本种类及采集方法(一)血清标本。用无菌真空管,采集患者急性期(发病2周内)和恢复期(发病4周左右)非抗凝血5ml,及时分离血清,分装保存于带螺旋盖、内有垫圈的冻存管内,标记清楚后将血清保存于-70℃冰箱(一周内可保存在-20℃冰箱),用于病毒特异性核酸、抗原和抗体检测及病原体分离。编码规则:“年份(2位)-乡镇级地区编码(8位)-流水号(3位)”。地区编码可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查询。如2010年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朗乡的第12位调查者的编码为“10-53010220-012”。该调查者的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分别在编号首位增加“J”和“H”。如上例调查者的急性期血清编号为J10-53010220-012,恢复期血清编号为H10-53010220-012。(二)必要时,可采集病例的活检或尸检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具体方法参照病理实验室相关要求和卫生部《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三、实验室检测和诊断(一)病原学。1.核酸检测:采用RT-PCR和Real-timePCR病毒核酸诊断方法进行检测和诊断,患者血清中扩增到特异性核酸,可确诊新型布尼亚病毒感染。2.病毒分离:用于病毒分离的患者急性期血清标本经处理后,可采用Vero、VeroE6等细胞或其他敏感细胞进行,用Real-timePCR病毒核酸诊断方法、ELISA、免疫荧光等方法确定。患者血清中分离到病毒可确诊。(二)血清学。1.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采用ELISA、免疫荧光(IFA)抗体测定、中和试验等方法检测,新型布尼亚病毒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滴度较急性期4倍以上增高者,可确认为新近感染。2.血清特异性总抗体:可采用双抗原夹心ELISA法检测,血清病原特异性总抗体阳性表明曾受到病毒感染。四、生物安全生物安全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一)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应当在生物安全Ⅱ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开展标本的血清学、核酸检测和病毒分离工作。(二)标本采集个人防护。采集病人标本时可进行一般性防护(穿戴口罩、手套和长袖工作服)。野外采集标本时,应穿着颜色明亮的防护服,并将衣袖或裤管口扎紧以防蜱叮咬人体。一旦发现有蜱附着体表,应当用镊子等工具夹取,不要用手直接摘除。野外作业或活动的人员可使用驱避剂喷涂皮肤。(三)在诊疗及标本的采集、包装和实验室检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指南(2010版)近年来,河南、湖北、山东、安徽等省相继发现并报告一些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为主要表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其中少数重症患者可因多脏器损害,救治无效死亡。为确定该类患者的致病原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有关省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与病原学研究。2010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湖北、河南两省的部分地区启动了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监测工作。经对患者血液中分离到的病毒进行鉴定、全基因组基因序列分析、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抗体中和试验等实验室检测,发现两省报告的大部分病例标本中存在一种属于布尼亚病毒科的新病毒感染,并初步认定检测发现的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病例与该新病毒感染有关。由于该病毒命名和进一步确认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暂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命名此病毒感染所致疾病。为及时指导临床医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做好该病的诊断、报告、治疗、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防控和公众健康教育工作,依据目前对该病的认识和研究进展制定本技术指南。一、目的(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及时报告病例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二)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疫情控制工作。(三)指导各地做好预防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的公众健康教育工作。二、疾病概述(一)病原学。新发现的病毒属于布尼亚病毒科(Bunyaviridae)白蛉病毒属(Phlebovirus),病毒颗粒呈球形,直径80-100nm,外有脂质包膜,表面有棘突。基因组包含三个单股负链RN***段(L、M和S),L片段全长为6368个核苷酸,包含单一读码框架编码RNA依赖的RNA聚合酶;M片段全长为3378个核苷酸,含有单一的读码框架,编码1073个氨基酸的糖蛋白前体;S片段是一个双义RNA,基因组以双向的方式编码病毒核蛋白和非结构蛋白。病毒基因组末端序列高度保守,与白蛉病毒属其他病毒成员相同,可形成锅柄状结构。该病毒与布尼亚病毒科白蛉病毒属的裂谷热病毒Uukuniemi病毒的氨基酸同源性约为30%。布尼亚病毒科病毒抵抗力弱,不耐酸、易被热、乙醚、去氧胆酸钠和常用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等迅速灭活。(二)流行病学。1.地理分布。目前已在河南、湖北、山东、安徽、辽宁、江苏等省发现该病病例,病例主要分布在以上省份的山区和丘陵地带的农村,呈高度散发。2.发病季节。本病多发于春、夏季,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3.人群分布。人群普遍易感,在丘陵、山地、森林等地区生活、生产的居民和劳动者以及赴该类地区户外活动的旅游者感染风险较高。4.传播途径。传播途径尚不确定。目前,已从病例发现地区的蜱中分离到该病毒。部分病例发病前有明确的蜱叮咬史。尚未发现人传人的证据。急性期病人血液可能有传染性。(三)临床表现。潜伏期尚不十分明确,可能为1周~2周。急性起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体温多在38℃以上,重者持续高热,可达40℃以上,部分病例热程可长达10天以上。伴乏力、明显纳差、恶心、呕吐等,部分病例有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查体常有颈部及腹股沟等浅表淋巴结肿大伴压痛、上腹部压痛及相对缓脉。少数病例病情危重,出现意识障碍、皮肤瘀斑、消化道出血、肺出血等,可因休克、呼吸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绝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但既往有基础疾病、老年患者、出现精神神经症状、出血倾向明显、低钠血症等提示病重,预后较差。三、诊断、治疗和报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方案》(附件2)和《中医诊疗方案》(附件3)做好诊断和治疗。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或确诊病例时,暂参照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疑似病例的报告疾病类别应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对于实验室确诊病例,应当在“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条目下的“人感染新型布尼亚病毒病”进行报告或订正报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的,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报告。四、实验室检测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时,应当按照《实验室检测方案》(附件4)要求,采集病人急性期血清标本,并进行实验室检测。若诊断需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协助医疗机构采集恢复期标本进行抗体滴度对比检测。无条件检测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标本运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若无条件进行检测,应当将标本运送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检测结果。在标本采集、运输及实验室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生物安全工作。标本采集时可进行一般性防护(穿戴口罩、手套和长袖工作服)。采集后应当将标本置于防漏容器中送检,注意不要污染容器的外表,并做好相应的消毒。进行血清学和核酸检测时,应当在生物安全Ⅱ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开展。五、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按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附件5),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调查传播途径及相关影响因素,填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见附件5附表),并录入至EpiData数据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月底收集汇总本省(区、市)数据库,并及时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cdczfb@gmail.com。出现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及时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由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六、预防控制措施(一)加强病例管理,降低传播风险。一般情况下无需对病人实施隔离。对病人的血液、分泌物、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