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50500-2008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认识与理解吴佐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11青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第二部分新《规范》编制的目的和过程第三部分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第四部分如何学好、用好新《规范》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认识与理解3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1、03《计价规范》确实存在诸多不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2年着手编制,于2003年7月1日正式施行,虽然该规范的出台对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双方计价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了基础,但使用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03《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但对于招投标后合同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等环节缺乏相应的规定。(2)03《计价规范》本身不够完善。随着在工程建设中的实际应用,发现规范中有些项目设置、特征描述、计算规则等内容与实际工程的情况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完善和改进。4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3)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等建设市场的政策措施滞后或不一致,相应管理工作无章可循,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计价规范》的实施。2、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进行修订。2002年,全国人大就《建筑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发、承包阶段较为严重的存在着“黑白”合同,造成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工程竣工结算多头审查、久拖不结,造成工程款拖欠严重,进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以此为背景新文件陆续出台。同时结合建设工程计价的改革,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规费、措施费等文件也有较大变化,主要有:(1)为解决“清欠”中的法律依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该解释多条涉及工程合同价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5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对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支付、工程计量、工程变更与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审核、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使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有章可循。(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并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6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5)2006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6)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务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第56号令,在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新的通用合同规定,该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索赔、争议的解决都有明确的定义和相应的规定。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7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局部修订要求规范进行形式上的调整。2004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煤炭、建材、冶金、有色、化工等五个专业委员会,编制了“03规范”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建设部于2005年2月17日以计价规范局部修订的形式发布第313号公告,自2005年6月10日实施。2007年4月,建设部又批准发布了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该工作的顺利的完成,为专业工程清单项目和计算规则的编制起到了良好示范,但也要求就附录和专业工程措施费等表现形式进行调整。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8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上述事件的发生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为“08规范”正文部分的修订,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正文条文的设置在思想认识上的逐步统一打下了基础。针对以上问题,从二OO六年初开始,原建设部经过两年多的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审查,完成了《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于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9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第二部分新《规范》编制的目的和过程第三部分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第四部分如何学好、用好新《规范》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10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新《规范》编制的目的和过程正如上面所说,“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的里程碑,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03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以上所说的问题。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2006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编制组于2006年8月完成了初稿,印发了“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局部修订)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06]49号),之后共收到23个省市,部门及专家反馈意见330条。2006年底,编制组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做了认真分析和论证后,完成了送审稿。11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新《规范》编制的目的和过程标准定额司在组织审查中,针对送审稿中的主要内容仍存在的覆盖面不全,操作性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当时全国清理工程款拖欠,防止不正当投标报价以及工程安全等方面政策的出台,要求编制组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部分省市专家再次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增加了修订的内容,修改成稿后于2007年10月10日,标准定额司发出“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修订稿意见的函”(建标造函[2007]70号),向全国各地及各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14个省,市和2个专业部门的反馈意见,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标准定额司于2007年12月召开“03规范”正文部分修订审查会,会议原则上通过了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编制组于2008年3月完成了报批稿,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修订程序和要求完成了修订工作。2008年5月司、所、协会对报批稿又进行了系统的审查和完善。2008年7月9日,历经两年多的起草,论证和多次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08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第二部分新《规范》编制的目的和过程第三部分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第四部分如何学好、用好新《规范》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13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招标控制价4.3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计价表格组成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第三部分2008版《计价规范》的内容和特点一.08《规范》的基本内容2003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四十五条,附录五个。而2008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新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主要内容如下:14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三部分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二、新《规范》的特点“08规范”总结了“03”规范实施以来的经验,并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03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08规范”与“03规范”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条文大幅度增加03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6条,附录5个。08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130条,其中强制条文增加到15条,附录6个。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就是技术法规,这将使规范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2、更加符合国情和改革发展趋势08《计价规范》充分体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督”的改革思路,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的计价,适宜采用市场定价的充分放开,政府监管不越位;在现阶段还需政府宏观调控的,政府监管一定不缺位,并且要切实做好。因此,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计取上,规定了不允许竞价;在应对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避免了招标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转嫁风险的情况,同时遏制了施工企业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作为市场竞争中降价的利益驱动。15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三部分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二、新《规范》的特点3、内容更加完善08版《计价规范》全面涵盖了工程交易、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的工程计价内容,补充完善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如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的内容,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这将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各阶段的工程计价行为更加规范。4、可操作性更强08《计价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并将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纳入附录,对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非常具体,对合同中造价相关条款的应约定的内容更加全面,对计量支付、索赔、价款调整等内容非常明晰。这些将为规范在使用中避免空泛,有可操作性。16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三部分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二、新《规范》的特点5、兼顾强制性、指导性和灵活性08《计价规范》对原则性规定,大多以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具体规定,规定的内容也十分明确。对不宜强制,但宜规范表述、约定的内容也做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