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幼儿园病愈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全面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源,有效控制传染病的蔓延,确保师幼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幼儿园各班当班人员对因病缺课幼儿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幼儿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复课证明要求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治愈证明(诊断书、病志等),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2.教师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幼儿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协助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对患病幼儿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3.如果因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幼儿因传染病痊愈后要出示该居委会的证明方可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