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香水晶汽车香座品牌代理合同制造商:浦江舒氏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权限1、甲方授予乙方在范围代理甲方佳香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二、质量技术保证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人为损坏的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三、产品价格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见附件佳香品牌水晶汽车香水座购销合同)四、代理政策、结算方式及返利1、省级、直辖市代理商: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上,首次订货金额71820元,送展柜3个画册200份省会级代理商:年销售额45万元以上,首次订货金额35910元,送展柜2个画册100份2、地区级代理商:年销售额25万元以上,首次订货金额21546元,送展柜1个画册50份3、县、市级代理商:年销售额15万元以上,首次订货金额14364元送展柜1个。4、自由购货级:首次订货金额7182元(注:此代理级别不享受展柜画册赠送以及以下的返还红利政策)5、首次订购送价值1000元展柜及画册,第二批返还第一批货物总金额的2%,第三批返还第二批的3%,第四批返还第三批的4%,以此类推,最高返还5%(以上返还红利只针对佳香产品系列)6、合同期满一年若销售总金额达到最少销售金额的150%以上,还将分给超出部分的2%作为红利7、结算方式:前三次订货必须现款支付,后期订货可以先发货再付款,但必须货到立即付款(注:合同期满一年且能达到正式代理商资格的可以先发货再付款,根据需要延迟打款时间,或者月结)五、费用支出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合同期满一年且能达到正式代理商资格)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七、销售业绩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有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2)缩小其销售区域;3)终止本合同。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8.2.3用户需求信息。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8.2.6市场调研。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九、知识产权9.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9.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9.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9.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十、协议期限及协议终止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发放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10.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在一个季度内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0.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2)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10.5关于协议终止10.5.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10.5.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10.5.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乙方:法人代表(签字有效):法人代表(签字有效):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