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一节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概述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单位与个人,才允许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从事一定的建设活动的制度。第二节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管理第三节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一、我国建设行业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过程二、我国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特点三、我国建设行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作用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目前,我国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建立起执业资格制度,如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造师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我国注册建筑师分为两级,即: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2.建筑设计(知识);3.建筑结构;4.建筑物理与设备;5.建筑材料与构造;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9.场地设计(作图)。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建筑设计(作图);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3.建筑结构与设备;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2、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两级,即: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⑴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⑵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一般设置建筑、土建结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通讯、城市燃气、焊接工艺、建筑经济等岗位。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每年5月进行。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经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核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持有者,自领取证书起,五年内未经注册,其证书失效。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2)执业范围: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2、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3、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4、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6、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7、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它事项。考试科目及时间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5.注册建造师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1)建造师的定位与职责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2)建造师的级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3)建造师的专业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4)建造师的资格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矿山、公路、水利水电、电力、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