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解读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汪海2018年8月31日项目内容经费安排重点工作一、项目内容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免疫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签约服务,共十三项。健康素养促进及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分别由委宣传处和妇幼处负责,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另行制定下发。一、项目内容(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落实要点:按照《江西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及数据标准》,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上传有关信息数据。使用经省级认定合格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一、项目内容(二)扩大项目宣传,创新健康教育方式。落实要点:县级区域项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及经费总量。确定县、乡、村级工作任务、要点及经费补助标准,按照“钱随事走”原则,相关资金分级留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服务月活动,张贴符合要求的宣传壁报。配合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有关的健康教育工作。一、项目内容(三)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落实要点: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日常查漏补种,特别是流动儿童管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一、项目内容(四)以县(市、区)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落实要点:制定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制度,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按照就近管理原则,落实体检、随访等项目服务。重点加强新生儿家庭随访、满月健康管理等工作。筛查出高危儿童,将其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一、项目内容(五)以县(市、区)为单位,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落实要点:制定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制度,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为孕产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产前检查。按照就近管理原则,开展至少2次产后随访。一、项目内容(六)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落实要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及中医药管理服务工作。将辖区养老机构纳入服务范围,开展巡诊服务。符合慢病等其他重点人群范围的,开展随访管理工作。一、项目内容(七)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落实要点:管理数量进行具体量化,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268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72万人以上。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项目考核内容。组建慢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开展管理活动。一、项目内容(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落实要点:可采取购买服务形式,落实健康体检工作任务。进行分类管理,加强随访管理服务,指导科学用药,提高规范管理率。规范服药率达到50%以上,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统计结果为准。一、项目内容(九)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9%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4万人左右,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落实要点:明确专业防治机构与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开展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随访管理服务,督促规范服药,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一、项目内容(十)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5%以上。落实要点:与老年人健康体检一并,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与儿童健康保健服务一并,开展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进修工作。一、项目内容(十一)以县(市、区)为单位,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落实要点: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一、项目内容(十二)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落实要点: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乡镇(街道)卫计办统筹做好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发挥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一、项目内容(十三)以设区市为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落实要点:以全人口数量的30%为签约覆盖率。以签约的重点人群占全部重点人群的比例不低于60%。优先将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在2019年度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出台前,各地仍执行上一年度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二、资金安排资金筹集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结算资金监管二、资金安排(一)资金筹集筹集标准:2018年度项目资金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55元的标准筹集。服务人口:按全省2016年末常住人口计算,全省2018年度项目服务人口为4592.26万人。分担比例:西部延伸县,中央补助44元/人,省级补助8.8元/人,县级配套2.2元/人;非西部延伸县及市辖区,中央补助33元/人,省级补助13.2元/人,县级配套8.8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延伸县标准。二、资金安排(二)资金分配县级确定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补助标准。健康素养促进和免费药具发放项目资金约为人均经费1.04元(省级统筹),县级可支配经费为人均53.96元。新增经费重点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资金安排(三)资金拨付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项目经费已全部下达各地。采取购买服务的项目服务,必须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专业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项目内容、服务数量、考核方式。专业机构得到的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账管理制度。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项目资金拨付的唯一主体,不得借助疾控、妇幼、卫监等任何单位转拨经费。二、资金安排(四)资金结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分工。采取协议约定的方式,乡村医生根据村级可承担的项目内容,自主填写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数量,县级依据协议及完成情况结算资金。协议约定之外或乡村医生无法完成的村级服务任务,可由其所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帮助共同完成,相关补助经费实行团队内部分配。二、资金安排(五)资金监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服务真实性调查,杜绝弄虚作假,省级开展电话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一次健康体检多次结算资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精细化管理,逐步实行依据项目服务完成情况结算资金。补助资金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市级财政、卫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三、重点工作(一)推进融合试点推荐芦溪县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遴选一批家庭医生团队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培训和考核,配合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试点,探索积极有效的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三、重点工作(二)扩大项目宣传县级要公开提供项目服务的机构。基层机构与乡镇(街道)卫计办一并,在辖区范围内,公示项目免费服务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项目宣传与健康教育活动。三、重点工作(三)完善组织管理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统筹安排,明确县、乡、村三级工作内容、服务要求及经费标准。明确乡村医生提供的项目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三、重点工作(四)强化项目监测完善本地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及时准确申报有关数据。数据上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手工填报向系统抓取转变。三、重点工作(五)发挥载体作用及时更新健康体检、随访管理等信息。推动与其他医疗卫生系统联通。推进导致健康档案内容向居民个人开放。三、重点工作(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学习、培训工作。逐级组织项目服务知识、技能考试竞赛等活动。所有提供项目服务的机构之间,加强信息互通及服务衔接。三、重点工作(七)加强督导检查市级每年开展2次督导检查。县级每年开展4次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前有通知,督导检查后有通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测算范围。三、重点工作(八)强化绩效考核依托区域信息化平台,完善项目考核制度。县级考核主体作用,每年开展2次考核,年底为综合性考核。县级年度考核于2019年元月11日前完成,市级于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考核报告,省级于2019年3月开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