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店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店质量管理,对本药店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4)督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5)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7)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的处理,支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2、质量负责人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承担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2)认真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3)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建立本企业所经营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档案。(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陈列、养护和销售中的质量工作。(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9)负责做好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11)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1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13)按月检查陈列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3、质量验收员质量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购进质量第一关。(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使否决权。(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购进、陈列。(4)应按照“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做好验收记录。(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7)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9)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及数量标准、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4、养护员质量职责(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店内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2)对店内的药品养护质量负直接责任。(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药店实际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养护措施,确保店内药品质量。(4)负责对药店内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5)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陈列时间较长的药品,应缩短养护检查周期,加强养护。(6)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同时报质量负责人处理。(7)做好店内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店内温湿度作记录。(8)负责对店内设施及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9)正确使用养护、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计量检定记录,保证正常运行、使用。(10)每月汇总、分析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陈列滞销药品的质量信息。5、购进人员质量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2)对药店衣服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承担直接责任。(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4)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6)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9)自觉接受质量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10)及时收集分析药店所经营药品及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为“择优选购”提供依据。6、处方审核员质量职责(1)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2)负责药品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签字。(3)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4)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5)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问题。(6)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7)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8)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9)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10)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7、营业员质量职责(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合格,取得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3)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4)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5)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6)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7)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8)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性质分类摆放,做到合理、正确,整齐有序。(9)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品种,应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的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10)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信息。(11)负责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12)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品。(13)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