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招标文件(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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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登封市公安局二00七年六月第1页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部分:技术规范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招标书注:本招标文件共29页(除封面),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有缺、损等情况,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2页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项号工程综合说明11.1工程名称:登封市电子警察系统1.2承包方式:总包1.3要求质量标准:优良1.4预计工程整体竣工期限:3个月1.5招标范围:1.5.1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7处28个方向1.5.2压黄线自动记录系统:1处1.5.3超速自动记录系统:18处23个方向1.5.4公路电子监控系统:24处1.5.5电子警察处理中心设备及综合软件1套2资金来源:投资人垫资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4报价方式:按市场行情自行报价5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8份,并加以注明6投标截止日期:2007年6月29日9时7开标时间:2007年6月29日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8开标地点:登封市公安局后二楼会议室第3页一、总则1.1工程说明1.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方式获得。1.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投标人”)至少应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私下接触。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3.1.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3.1.2本招标文件;第4页3.1.3相关的法律法规。3.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招标方有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力。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为实现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设计和实施等所需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计)3.3.2报价方法: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3.3.3投标报价以招标书3.1和3.2款要求为准。3.4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来往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种,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3.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5.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八份,分别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保证其密封性,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作为骑缝章。3.5.2应在密封袋外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内容。3.5.3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3.5.4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人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3.6投标文件的修正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错误,应按下列方法修正并确认:3.6.1累计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3.6.2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第5页3.6.3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3.6.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废标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3.7.1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3.7.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章;3.7.3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3.7.4未对本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3.7.5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6月29日9时)以后送达;3.7.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均未参加开标会;3.7.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时);3.7.8投标人的资质未达到招标书要求3.7.9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授权委托书姓名不符;3.7.10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3.7.11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3.7.12授权委托书为影印件;3.7.13投标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3.7.14未提供详细的工程预算书;3.7.15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3.8投标文件的递交3.8.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于开标会议评标时递交3.9投标截止期3.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3.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第6页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10投标保证金3.10.1投标人应提交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3.10.2招标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3.10.8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10.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现金、汇款(采用现金、汇款方式,款项必须在开标前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账号)。3.10.4凡没有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10.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10.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按合同约定办理。3.10.7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10.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3.10.8.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7.1.1条规定签订合同;3.10.8.2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四、开标及评标4.1开标4.1.1招标单位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4.1.2招标单位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和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4.2评标4.2.1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补遗书和投标文件。第7页4.2.2评标原则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4.2.3评标内容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报价、产品的技术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4.3投标文件的澄清4.3.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4.3.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或签字。4.3.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4.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4.4其它4.4.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4.4.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五、中标通知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开标后择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六、保密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七、签订合同7.1签订合同7.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2拒签合同7.2.1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因中标人原因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依次与投标人重新谈判,直至签订合同。7.2.2如招标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提出索赔。第8页第二部分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以下规范及其它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的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T50198《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作业标准》GA/T74-94《机动车测速仪通用技术条件》GA/297-200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03《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4《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514-2004《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4《交通管理系统工程设计制图规范》GA/T515-2004《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651-2006《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06《2001年全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公安部《金盾工程总体方案设计》公安部《公安信息化标准体系》公安部《金盾工程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设计方案》以上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第9页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商务文件格式一、投标商务文件封面二、法定代表人关于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四、投标书五、详细预算书六、设备材料明细表七、投标商务偏离表八、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第二章技术文件一、投标技术文件封面二、系统技术性能及方案三、施工组织第三章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第10页第一章商务文件格式一、投标商务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登封市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投标(商务)文件招标人:投标人: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日期:年月日第11页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日期:年月日第12页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13页四、投标书致:我们收到贵方工程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职称),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投标总价为元(阿拉伯数字),(大写)。电子警察违法处罚的罚款纳入登封市财政建立的“电子警察违法处罚专用帐户”,登封市财政局逐月从“电子警察违法处罚专用帐户”中当月罚款金额的60%向我方分期清偿,直至付清我方全部投资。付清我方总投资款后,全部电子警察设备产权归登封市政府所有。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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