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素描几何体写生------李慧第一节几何形体与形体结构在石膏几何形体训练中,首先要认识两点:一、物质世界中千变万化的物象形态,无论其形体结构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可以概括为基本的几何形体;二、在构成物象形态特征的诸多因素中(形体、结构、比例、明暗、空间、透视等),形体与结构是最本质的、固定不变的因素。一、形体与结构物体的外部形态与内部结构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1.形体“形”,即物体的形状。是我们识别物象特征的基本依据之一,但“形”仍属于平面的概念。“体”,即物体的体积,就是物体所占有的空间。它是立体的概念。一、形体与结构“形”依附于一定的“体”,“体”必须具有一定的“形”。形体是客观物象存在的外在形式,是体现物体存在于空间中的立体性质的造型因素,是素描造型的基础依据。一、形体与结构2.形体与体面一切立体的物象,其真实的形状是它所占有的三围空间,即它的体积空间。而一切物体的体积是由它的体面构成的。在素描造型中,我们将依附于形体外表的面称为“体面”,上下、左右、前后等不同方向面的衔接与组合关系称为“体面关系”。一、形体与结构体面的形式:1.不同方向的体面(正面、侧面、垂直面、倾斜面等)2.不同性质的体面(平面、曲面)3.不同大小的体面(局部与整体的对比)一、形体与结构体面的转折处、体面与体面的连接处所呈现的“线”被称为“轮廓线”或“结构线”。一、形体与结构3.结构与形体结构是形体的内在本质,形体是结构的外在表现。如:圆球体,以一点为球心,以一定的长度为半径,从球心到球体表面的任何一点都相等。这一内部结构决定了球体体面的曲面性质。一、形体与结构3.结构与造型一、形体与结构不同光源、不同视点位置的变化,可以改变形体的比例、空间及透视关系,唯有形体的结构是本质不变的。二、几何形体“现代艺术之父”塞尚,提出了几何形原理的认识论并加以运用。他所说的要用圆柱体、球体、圆锥体作画,既是要铜几何形体的概念去分析和表达客观物象。掌握基本几何形体是帮助我们认识纷繁复杂的物象形体结构,塑造和再现物体的一把钥匙。二、几何形体物质世界的一切形体,无论内部结构如何复杂,外在形态如何变化,都可以概括为简单的几何形体的组合,即几何归纳法。第二节形体透视与明暗规律一、形体的透视透视原理:近大远小。近高远低1.立方体的透视变化规律观察立方体可以发现,在最多所能看到的完全相等的三个面中,凡事具有前后深度关系的体面,不仅大大缩扁,而且改变了固有的正方形形状,这种现象称为“透视缩形”。1.立方体的透视变化规律根据立方体与画面、地平线的空间位置关系,立方体的透视有三种类型:(1)平行透视当立方体的一个体面与画面平行,所产生的透视现象为平行透视。特点:立方体只有一个消失点;立方体与画面垂直的线都消失于心点。立方体与画面垂直的面越接近视平线,透视缩形越大,最后缩为线。消失点平行透视视平线1.立方体的透视变化规律(2)成角透视当立方体上下两个体面与地面平行,其他体面与画面成一定角度时,所产生的透视即为成角透视。特点:立方体的每一个面都产生透视缩形变化;在不同方向的结构线中,与画面成一定角度的两组线分别向左、右两个方向汇集,消失于两个灭点。成角透视视平线1.立方体的透视变化规律(3)倾斜透视(三点透视)由于视点高低不同,或物体自身倾斜产生的透视。2.圆面、圆柱体与圆球体的透视变化2.圆面、圆柱体与圆球体的透视变化(1)圆面的透视变化透视变形后的圆面形状为椭圆形,圆心在最长直径与最短直径的交点上。最长直径将椭圆分成两部分,近部分略大,远部分略小。不论何种状态下的圆,只要先画出相应的方形透视状态,即可画出相同状态下的圆形透视。2.圆面、圆柱体与圆球体的透视变化(2)圆柱体的透视变化圆柱体可以理解为是由许多圆面重叠组合而成,因此圆柱体顶面与底面的变化与圆面透视缩形变化规律是一致的。当圆柱的顶面与底面同画面有远近之分时,柱身呈现近宽远窄的透视变化。2.圆面、圆柱体与圆球体的透视变化(3)球体的透视变化根据球体的形体结构特点,从任何角度观察都具有同样的圆形轮廓,因而不产生透视缩行变化。球体的透视变化主要体现在轮廓线以内的体面,具体的表现在明暗交界线。2.圆面、圆柱体与圆球体的透视变化随着光源角度的变化,明暗交界线产生不同的倾角透视,越接近轮廓线其弯曲越大。二、形体的明暗规律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象,在光的作用下都会呈现出相应的明暗变化。物体的明暗变化所具有的规律性特征就是明暗变化规律。1.明暗与造型在造型中,一般将物体在光的作用下所产生的明暗对比关系,称为“明暗关系”(明度关系)。物体受光后所产生的明暗色调,是由形体的不同方向面所反射的不同光量决定的。不同方向的体面与光源形成不同的倾角,接受的光量与反射的光量也就不同,因而形成不同的明暗层次。光与明暗同一光源下,物体明暗色调的变化取决于:(1)光源与物体上不同方向体面的距离。(2)光源与物体上不同方向体面的角度。(3)物体本身的明度(固有色)与质地。(4)物体离画者的远近距离(色彩的空间透视)明暗与结构物体的结构不会因为光源的变化而变化。明暗素描(全因素素描)是以明暗色调为主要表现手段,注重形体体积的塑造和形体的空间感、质感、量感等造型因素的表现,在平面上创造一种“立体印象”。因此,要充分发挥明暗色调在素描造型中的作用,最重要的依然是从形体结构出发。2.明暗变化的基本规律物体受光后所产生的明暗变化规律,概括起来包括:两大部、三大面、五调子。两大部:受光部(亮部)、背光部(暗部)这是构成物体明暗变化的基础。三大面:黑、白、灰(介于受光和背光之间的灰面)2.明暗变化的基本规律五调子:亮色调(高光,一般不单独作为调子)中间色调(“灰调子”,介于亮调和明暗交界线之间的过渡地带)明暗交界线(是物体上颜色最重、明度最低的部位)反光(明度统一于暗部之中,不超过中间色调)投影(投影的形状与光源位置、物体形状和支撑物表面起伏有关,投影边缘离物体近则实,远则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