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2016年度工作方案肿瘤发病和死亡登记是慢性病监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制定肿瘤防治策略规划,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为适应恶性肿瘤防治工作的需要,根据卫生部《肿瘤项目登记实施方案》的总体需要,按照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的要求以及我辖区各村卫生所肿瘤登记工作的现状,特制定我院2016年恶性肿瘤登记项目工作计划。一、肿瘤登记工作管理恶性肿瘤登记工作管理根据《肿瘤登记项目实施方案(2011)》,开展各村卫生所恶性肿瘤新病例登记报告工作,不断提高肿瘤登记报告数据质量。各村按时填报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和恶性肿瘤病例死亡报告卡。二、肿瘤登记工作监测县疾控中心慢性病肿瘤登记处根据省疾控中心慢病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度肿瘤项目实施方案,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1、健全村级医保网、死亡统计制度和可靠地人口学资料完善肿瘤新病例和死亡病例发现途径,开展病例核实和随防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一死亡统计资料为基础开展发病补充登记工作,并定期从村部取得人口数据。2、开展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县级培训,并对辖区内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肿瘤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报告程序、人口资料的手机技术方案、肿瘤命名、登记资料的统计等。三、登记资料的收集1、人口资料人口资料的手机是肿瘤登记的基本内容之一。人口资料的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利用人口普查资料,推荐使用我国五次人口普查的人口资料;二是用公安、统计部门逐渐提供相应的人口资料。人口资料应包括居民人口总数及其性别、年龄构成。每年的居民人口总数通常采用年平均人口数。从人口普查或公安。统计部门获得的人口报表一般只提供间隔一定年限的分性别、年龄组的人口数,每年的年龄别人口资料。2、新发病例资料肿瘤新发病例的报告范围是全部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恶性肿瘤。肿瘤登记收集资料的基本方法是由村卫生所中诊治肿瘤病例的医务人员填写肿瘤登记报告卡,经医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防疫站。基本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肿瘤名称、肿瘤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亡日期;如有条件时还要求填报组织(细胞)诊断依据、死亡日期;诊断时分期等。四、肿瘤登记资料的整理1、报告卡验收医院防保科工作人员收到各单位上报的肿瘤报告卡后,检查卡面书写情况,发现漏填、项目部完整或内容可疑,应退回报告单位重新填写。2、死亡补充发病为减少漏报例数,防保科每年将收集的肿瘤死亡报告资料与肿瘤报告资料进行核对,对只有死亡卡而没有病例报告卡(既发病漏报)的病例应进行追溯调查,获得相关诊断信息(肿瘤的部位、病例学类型诊断日期等)。补充填写肿瘤发病卡。3、剔除重复卡4、报告开的存数报告卡完成年度统计后,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存放,以备核查。五、工作方法,基础和流程组织和指导辖区各村卫生所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每月汇总、审核上报的肿瘤卡;每季度第一月15日前上报上一季度肿瘤卡。1、定期对各类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2、定期与当地村卫生所联系,获取人口资料。3、手机辖区医疗机构报告的新发病例,负责审核,整理填报,并按照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报表;逐张核对报告卡,登记《登记册》;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的肿瘤卡;4、死亡补报:定期从死因登记报告册获取肿瘤死亡病例信息,补充遗漏的肿瘤死亡病例,做好死亡补发病报告工作。5、定期开展新发病例核实,对病例进行追逐随防工作并及时更新随防信息;至少每年一次。6、管理与保存各种新发病例原始资料、统计数据等相关资料。肿瘤登记工作处根据以上制定的几项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尽力争取做到逐步完善,为我县肿瘤登记工作进度迈向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