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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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我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本章是所得税中的一个主要税种,也是重点内容。•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区别在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应税范围比企业所得税范围要广,但它们的计税原理是一致的,即以纳税人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征税对象。•教学重点:•1.理解个人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标准;•2.掌握各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3.掌握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境外所得税额扣除•4.理解并掌握个人所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难点问题是:费用的扣除有关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中的一些特殊问题等。•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历年考题以选择、计算、综合多种题型出现。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约为8.5分•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因此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或报酬扣除有关费用以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有关费用具体分为三类:•1.扣除与应税收入相配比的经营成本和费用;2.扣除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3.扣除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等。•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分类征收制——就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A.分类征收制B.综合征收制C.混合征收制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答案】A【解析】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基本规定:——是指取得各项应纳税所得的个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1、确定纳税义务人依据:•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负有无限纳税义务。•无限纳税义务——即其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按税法规定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指一个纳税年度(01.01-12.31,不是对月的一年)•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的纳税人。•(2)非居民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负有有限纳税义务。•所以,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①在我国无住所②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所谓有限的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分析】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7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8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7年和2008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具体包括三类:•(1)中国公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无论其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都是纳税义务人;•(2)在中国大陆居住满一年或者来源于中国大陆所得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3)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2、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二、征税范围——即应税所得项目(掌握)•(核心:在中国境内支付的,一般都应纳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具体的征税范围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注意:薪金:随工资发放的;补贴:国务院给予的补贴,住房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须要注意:•①、免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纳个税,列举:1、2、3、4看一下。P323•【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劳动分红B.独生子女补贴C.差旅费津贴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正确答案』AD•②、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P323•A、内退的个人在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不能按离退休工资对待。•B、取得的一次性内退收入,应按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均摊,将每月分摊额与当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税,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例题·计算题】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09年6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22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60000元。王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0000/40+2200-2000=1700元,选择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应纳税额=(60000+2200-2000)×10%-25=5995元。•③、出租车问题:P323•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B、个体出租车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C、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交纳管理费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P323•可分为两类:•纯生产经营所得(前4项所得)•独立劳动所得(第5项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4、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5、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P324•——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形式较多,分配方式也不尽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这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个休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且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共29项)•——指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如: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1、非独立个人劳动:计“工资、薪金所得”2、独立个人劳动:计“劳务报酬所得”如会计:专职会计,计薪金所得;兼职会计,计劳务报酬所得。审稿:区别稿酬所得。本出版社专职:计薪金所得;外社兼职,计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五)、稿酬所得。•①、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②、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计“劳务报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著作权使用权:区别于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①、不扣除费用。•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不缴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区别)•(八)、财产租赁所得。(仅指有形财产的使用权转让)•(九)、财产转让所得。(指有形财产的所有权转让)•1、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①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暂缓征收;•②转让时,按转让收入额扣减取得时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计税•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P326•总的原则是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其应税所得的确定按已购公有住房和非已购公有住房分别确定;•个人换购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价值相等的部分可免税,但需交纳税保证金;•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书上规定比较锁细,看看书吧.)•(十)、偶然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三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一、税率•1、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5%-45%P328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不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2011年9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新税率表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3%-45%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5%-35%P329①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②对企事业单位的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③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3、其他所得:20%•4、劳务报酬所得:20%•(分档加成):应税所得≤20000元:20%•20000元应税所得≤50000元:30%•应税所得50000元:40%•应注意的问题:•①稿酬税率:20%,减征30%,实际税率14%(20%-20%×30%)。•②劳务报酬加成征收;P329•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加征五成,(税率为30%);5万元以上的加征十成,(税率为40%)。(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举例如下:•【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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