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材料相山区人民政府(2012年3月)2011年,相山区围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积极服务未成年人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了幸福相山建设。一、以加强领导为基础,切实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未保和预青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与成员单位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强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区未保和预青工作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成员单位建立未保和预青工作组织,形成完备的工作网络。坚持未保和预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11年,除各成员单位投入以外,区财政投入435000元,专项用于普法宣传和留守儿童帮扶工作;2012年,区财政又为区未保办安排专项办公经费3万元,为开展未保和预青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以宣传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区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区新建8个“乡村少年宫”,在39所中小学校和85个社区建成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搭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平台。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活动,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引导。利用青年志愿者活动日、综治宣传月,发放“两法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文明公约等宣2传资料12000多份,开展4期“12355送法进校园”活动,邀请律师为2000余名农村中小学生送上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增强全社会及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三、以强化服务为核心,全力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我区把服务青少年发展作为开展未保和预青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解决青少年就学就业的实际问题,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地促进了青少年成长成才。一是扎实推进“希望工程”。区募集资金5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子135人,联合市青少年宫举办贫困儿童“阳光爱心”艺术培训班,让113名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得到免费艺术培训。二是积极服务青年就业。全区帮扶就业人数2150人,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32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124人。三是大力扶持青年创业。开展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扶持行动”,全年发放青年创业贷款共443笔,总计7101.5万元,争取省财政贴息20.8万元,切实激发了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的热情。四是扎实开展关爱行动。团区委筹集社会资金18000元,慰问了困难儿童;协调驻区企事业单位向5所城乡青少年宫和留守儿童活动室捐书6000余册。区妇联建成1个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各成员单位在春节和“六一”前夕,集中看望慰问一批贫困留守未成年人。区教育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程建设,定期开展自护自救的实际演练,提升学生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区卫生局认真开展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3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步提升。区工商局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儿童食品药品安全和娱乐设施安全得到保障。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安全保卫“双护”活动,全年在中小学校3和幼儿园周边投入巡逻防控警力1.1万余人次,出动警车1100余台次,针对校园周边组织集中治安检查65次,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四、以人文关怀为重点,加强边缘青少年教育管理和保护。针对因各种原因逃学、失学、辍学、失业、闲散的边缘青少年群体,我区重点加强了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团区委和街道、社区分别建立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和维权站;区民政局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区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成立了少年法庭,从机构和人员上确保了边缘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全区实行“一对一帮教”制度,法官、社区干部、社区民警一起成立帮教组织,制定帮教措施,进行跟踪帮教,构建了区域化的帮教网络。区民政局、人社局根据孤残、流浪、留守、贫困等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特点和需求,采取多种手段,共同解决未成年人监护不足、生活困难、接受教育、就业培训等方面的问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在未保和预青工作上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其它先进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四是深入实施关爱留守未成年人行动,五是大力加强未保和预青体系建设,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牢基层基础,努力推进我区未保和预青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皖北江南、文明淮北、幸福相山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