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委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经委托方与治理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内容和范围1.。2.治理目标3.: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的浓度达到国标4.GBT18883-2002的要求。5.。6.治理前各个房间面积、装修板材类型、家具数量材质、所用涂料等详情:房间名称面积家具数量、材质涂料类型板材类型其它7.治理方在治理结束后向委托方提供上述治理项目的检测报告,8.验收治理工程,9.若上述项目不10.达标,11.委托方有权要求继续治理,12.直至达标13.(验收检测免费)。14.当委托方要求出具第三方的验收检测报告时,15.验收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16.治理费用:以建筑面积计费,17.元,18.元。19.支付方式:委托方在签订治理合同20.时支付总费用的30%,21.收到验收报告之日付清余款。22.现场治理施工结束2天后进行验收检测,23.检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24.本治理工程只针对以上约定范围,25.如果日后因委托方添置家具、改装等其它原因引起的污染不26.在本合同27.约定范围内。28.。2、本合同3、主要依据条款说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之4.1、附录A规定:4.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见下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部分)序号参数单位标准被注:1甲醛mg/m30.101小时均值2氨mg/m30.201小时均值3苯mg/m30.111小时均值4氡Bq/m3400年平均值(行动水平*)5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608小时均值备注:*行动水平是指建议采取行动降低氡浓度。委托方签字:地址:电话:日期:200治理单位:签字:盖章:电话:日期: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