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程序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第一部分: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请坐下,“××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原告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原告:审判长: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被告:。审判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审判长: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2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回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原告:清楚。审判长: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6.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4.双方当事人应围绕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陈述。35.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原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被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第二部分: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1.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与诉状一致,询问是否需要重复读一下,若法院要求读就全部读一次。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询问每一诉讼请求的意见)?有无其他答辩意见?(视情况)根据诉辩双方的陈述,法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审判长:2.下面,法庭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在本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直接宣读证据清单的证据名称),除此之外,原告还提交了其他证据吗?请原告按证据清单的顺序,陈述每一证据需要证明的内容。原告:一定要提前准备好所有证据原件,并按照证据清单一一举示证据名称和证明内容。4审判长:开庭以前,本院已将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向被告进行了送达,被告收到了吗?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有无异议?对这些证据证明的内容有无异议?开庭以前,被告是否向本院提交的证据?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经合议庭评议后再作认定。审判长:根据诉辩双方刚才的陈述,法庭认为有几个问题还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提出调查问题)1、2、原告:据实回复。审判长:法庭调查即将结束,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法庭调查结束。第三部分: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原告:现原告发表如下辩论意见:审判长:被告发辫辩论意见?如无新的辩论观点,法庭辩论将终结。审判长:2.原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被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5审判长:3.法庭辩论将终结。审判长:原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原告:希望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4.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审:当庭未调解就听后调解,择日宣判,现在闭庭。最后阅读笔录确认无误后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