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地产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一、转让房地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共有权证号码: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地产座落:沈阳市区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二、房地产转让因由: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后有效。五、甲、乙方签定合同并办理完更名手续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六、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七、出卖的房屋物养费用(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等)转让前由甲方结清,转让后由乙方承担。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