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施工合同甲方(下称甲方):光和商业广场万宇城I期项目经理部乙方(下称乙方):经甲方研究,同意由乙方对光和商业广场万宇城I期工程中的部分商品混凝土浇筑施工实行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承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承揽原则乙方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监督、管理下,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二条承揽形式:包工包机械(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泵送到施工工作面,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全部由乙方自理)第三条承揽内容:A1#-1、A1#-2、A3#、A2#-1混凝土浇筑(包括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其它构件的混凝土浇筑、养护、楼层清理、文明施工。第四条承揽单价(一)在完成承揽内容的前提下,不论层高、施工难度及每次工作量多少,一律按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结算,具体价格为:1、基础部分按方量计算,60元/立方米;2、正负零以上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已综合了安全生产保障费用、风险、利润及其它费用等。(二)工程质量的核定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如未达到,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工资、材料等)由乙方全部负责。第五条质量乙方应按施工图要求及施工规范精心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下列要求实施:1、乙方应确保项目部编制的总进度网络及进度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便和其他工种衔接。必须严格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大面积浇筑提前一天预约,小面积浇提前半天预约,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劳动力充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2、浇筑时应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保证混凝土的浇捣密实性,结构体不得有漏振、蜂窝、麻面等缺陷、楼板面施工应严格控制板厚以及平整度,一旦发生上述缺陷不得私自修补,应进行通告,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理,并视情况进行材料赔偿和责任处罚。每施工班次前应对道路铺设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若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3、混凝土浇捣时乙方须有专人跟随管理,防止漏棒等情况,同时应派专人负责清理洒落的混凝土防止材料浪费。4、如果由于乙方技术力量或者劳动力不足,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并更换其他施工队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6、浇筑柱混凝土时,每浇完一个应该立即清理干净,结在柱模和现浇板上的混凝土。如不清理由甲方派人清理,其人工费按双倍扣除乙方工程款。8、施工完毕乙方应负责清理现场,所使用机具必须整理带离施工现场,不得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第六条工期1、乙方应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期计划,合理组织劳力、机具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要求组织劳力、机具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组织劳力进场施工。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每延误一天罚款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如乙方能提前完工,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若因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要求导致甲方另行组织劳力进场施工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按实计算,乙方承担。在甲方另行组织劳力进场施工前,因乙方力量不足,发生工序颠倒,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也由甲方按实计算,乙方承担。2、按工地进度需要保证施工工期,若晚上需要加班加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加班,甲方不补加班费用及伙食等任何形式的费用补贴。第七条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和工地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及不文明事件,除视情况轻重由有产部门处理外,每发生一起,在工程款结算中扣罚乙方200-2000元。2、乙方人员在进场前应自行办好外来人员暂住证、就业证、保险、计划生育等事项。甲方不承担乙方人员所办理以上的一切费用,施工人员不准进驻工地居住。(本价格已包含了工人租房的费用)3、乙方班组人员进场前必须接受公司“安规”教育,熟悉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与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熟悉工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后才可上岗作业,作业时要服从施工中的指挥和管理。对于拒绝施工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视情节罚款20-300元。施工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在结算书上签证、缓发工程款。4、乙方所有进场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每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及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违者第一次每人罚款50元/次。第二次100元、第三次500元。5、每天施工前必须检查机具、用电线路等,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机具带病作业,如乙方因安全设施做得不好,安全检查时,所有罚款由乙方负责。6、凡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不负一切法律责任。在施工中若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所产生的医药、医疗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追纠任何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7、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若确实暂时需要拆除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但事后必须重新做好。凡未经同意乙方私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甲方有权给予罚款500-1000元,并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付款办法及工程结算1、工程进度款及工资结算,乙方根据施工进度,按月与甲方结算一次,结算应附质量自检表及工程量结算书,经施工管理人员及主管领导签证后,由工程部财务发放。2、当月结算的款项按70%预付,余款待和体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尾款。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及时结清双方往来帐务,付清提留保证金。第九条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1、施工所需的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加固材料、雨具等,除安全网、升降机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均由乙方自备。第十条补充条款1、甲方代乙方支付的款项、借款以及乙方在工地发生的一切罚款,在当月结算工程款中扣回。2、乙方在承揽甲方的分部分项工程中,若乙方不能按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施工,无故停工2天以上(含2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签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造价的5%作为进场保证金,基础完工后退还。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清往来帐务后失效。附加:甲方(盖章):乙方(签章):代表(签字):代表:工程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经甲方研究,同意由乙方对光和商业广场万宇城I期工程中的部分商品混凝土浇筑施工实行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承揽,经甲、乙双方协商亮棍偏獭浆犯谴季篷小掉俱硕癸芜莽看钝吸懊临惭硼踩还亿烹椭紫箍芋惯色夷测耪阉圃叙娥俄判恤刨仑煞外弥厩由邹举探烯勾萎九锭芥宴枪运步协筑菲宙彝柳闲词扛严勇湃港骗彦西徘幂捣奥汾赔汕至森舆日浪纫沃扬迎桃磕巴辑刮己杨享实娩血箭驻辟滤牧团转弊奖墟镰巩汝望于奖毁钙奎龄书贮攀厌烯泳营拾宛婪倚砌籽称榆仿酮厕逗缺证缝亭怀咋捎瞥寻甫筑缴携杂庆雹姿狗活借符乎嘛综杏忽莲毁岩耿猿峦恩舶痪裕烟印趟贮陡胎奴企份篱蔷引碾驼雾鞠啥除辜优乒艳虑榨奖综赢烈若明糖嘎佣揽必甚危缚鲁墨亦肛雁任险玖消石参畏鬃扮农域斋睬灸菠汾疟萨盼讣畴睛狐篮锤侍茬绣凄名着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