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1协议编号:YSJC2011/WL-001邯郸市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及卸货服务协议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2物流运输及卸货服务协议甲方:邯郸市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同时乙方也愿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经营资格1、乙方承诺其已经取得有关执照和许可,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乙方应将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情况介绍、运输管理制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乙方经营能力的文件盖单位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交甲方备案。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甲方可以单独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上述资料发生任何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变更后资料复印件交甲方备案4、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二)双方保证(甲方)1、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品。2、每次货物运输甲方须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给乙方。3、甲方如对货物运输有何特别要求应事先告知乙方。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直至甲方满足上述保证。5、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及方便乙方运输车辆加油,费用乙方自理;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36、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先提供每车运输加气混凝土砌块在20m3以上车辆4辆,并根据甲方生产能力的增加,乙方要在合同签定生效3天内车辆到位,否则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运输卸货要求条件的车辆,并将为甲方物流运输驾照、车辆保险等资料交甲方验证,并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2、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行走路线和确认的运输里程运输,若乙方自行变更,运输费用结算仍按甲方指定路线里程结算。3、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卸货要求和货物运输安全流程认真操作,车辆装车按入厂顺序装车,如乙方因车辆影响甲方货物运出,乙方按甲方损失额赔偿甲方。4、乙方应及时提取和装运货物,并在货物交接单上签字。如果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破损等及与运单、签收单不符的任何异常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接到甲方指示后再作处理。5、乙方应对其收到货物后至货物送至指定收货人处的整个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和完整负责,对于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丢失的货物出厂价格承担货物赔偿责任(由于产品自身性能原因损坏除外)。6、乙方每部运输车辆应至少配备一部移动电话并在执行甲方的运输任务过程中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如遇到任何可能对所运输货物的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应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员联络,并按其指示行事。7、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如数、无损地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于指定的收货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发现货物有差错的,应请收货人做好批注。如乙方违反本条款三次,甲方即废除本合同。8、如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员联系根据其指示将拒收货物运回或转运至其他指定收货人增加的额外费用有甲方承担。9、乙方以货物签收文件与甲方结算运费,如发生漏签或文件遗失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否则不予结算运输费用。10、乙方在与收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时,应要求收货人在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日期、数量等。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411、乙方应当在其可以合理预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可能延迟时及时通知甲方,无论该种延误是由于何种原因而发生。12、如遇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周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其24小时值班人员姓名和有效的通讯方法。1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保证或义务,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乙方违反合同项下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可以免责,因甲方违反义务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4、甲方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甲方按运输报价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增加的合理费用。15、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其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撤消地放弃对合同项下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何货物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三)保险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运输车辆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办理了车辆各种保险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续保,同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2、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保险凭证。3、在货物理赔程序中,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四)索赔1、如发生任何乙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甲方有权在知道该情况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索赔通知,乙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2、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结算的运输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五)保密责任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5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一年内,乙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库存、运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长期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2、除非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需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向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3、如果乙方任何雇员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直到解除合同。(六)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迟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其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官方证明。2、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足以导致合同难以或无法履行的客观事实状态。包括自然灾害(如大雨、暴雪、冰冻、重大疫情等)政府及公众行为(如征收、征用、罢工、戒严、暴乱、战争、道路关闭、政策变更、政府禁令等)。(七)收费及结算1、乙方在甲方结算运输卸车费用,甲方以乙方运输卸车招标报价为准结算运输卸车费用,乙方中标价如下:邯郸市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及卸货价格表城市名及区间运输量m3运输加卸货费(元/m3)备注邯郸市区≥2015永年县≥2020邢台市≥2035肥乡≥2026武安≥2026注:1、其余县市的运输卸货价格经双方协商而定。2、以上价格包含开正规道路运输发票和税金。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6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须经甲方直接管理者认可才行。乙方在此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无须任何理由而拒绝予以补偿。3、运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以次月5号结算上个月的运费,且乙方要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道路运输发票给甲方,方可结算运费,否则,不予结算。4、乙方运输的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从乙物流运输的运费中扣除,直到合同结束后退返乙方。如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八)违约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自行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双方应当将纠纷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任一方不认可仲裁结果,可将纠纷提交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九)其他1、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①经甲乙双方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盖章。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车辆并得到验证,否则本合同甲方单方解除③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为甲方运输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车辆开至甲方公司。以上条款必须同时具备,否则本合同自行废除。2、本合同包括附件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及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做任何修改。3、如因任何情况导致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不受其影响继续有效。4、本合同有效期年,每年修订一次。执行期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6、本合同解释权归邯郸市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甲方:邯郸市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产品运输协议YSJC2011/WL-0017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附表:油价浮动(上升/下降)比例运价浮动(上升/下降)比例0%X《5%0.00%5%X《10%0.00%10%X《15%2.00%15%X《20%3.50%20%X《25%4.50%25%X《30%6.00%30%X《35%7.00%35%X《40%8.50%40%X《45%10.00%45%X《50%11.00%50%X《55%12.5%55%X《60%13.00%60%X《65%14.00%65%X《70%15.50%1、X=7.48元/升。2、原则上调整时间与国家发布的油价调整时间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