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年6月6日1/3WANNATE®PM-200产品用途WANNATE®PM-200为含有一定量较高官能度的异氰酸酯与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的混合物,常温下为棕色液体。WANNATE®PM-200可广泛应用于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的制造;还可用于异氰脲酸酯泡沫、涂料、粘合剂、防渗堵漏、结构泡沫、微孔自结皮泡沫、汽车保险杠、内饰件、高回弹泡沫、合成木材等领域。由于其特有的组成结构,具有较好的泡沫流动性能,还适合应用于对发泡原液流动性能要求严格的制品的制造。理化性能项目指标外观棕色液体粘度(25℃),mPa•s150~250-NCO,%30.5~32.0密度(25℃)g/cm31.220~1.250酸分(以HCI计),%≤0.05水解氯,%≤0.2包装规格210升铁桶250公斤/桶贮存(使用)注意事项由于WANNATE®PM-200活泼的化学性质,极易与水份发生反应,生成不溶性的脲类化合物并放出二氧化碳,造成鼓桶并致粘度升高。因此在贮存过程中,必须保证容器的严格干燥密封并充干燥氮气保护。WANNATE®PM-200应于室温(15℃~35℃)下于通风良好室内严格密封保存;随温度降低,WANNATE®PM-200粘度增大,会影响使用。若贮存温度太低(低于5℃)可导致其中产生结晶现象,因此必须注意防冻。一旦出现结晶,必须立即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结晶加热熔化;物料加热温度不得超过70℃。严禁局部过热,因为该产品在超过230℃会分解并产生气体。建议采用装有滚桶装置的热风烘箱烘化。烘化完成后,必须将桶内物料混合均匀。在滚桶烘化过程中,应严密注意料桶支撑点,以防出现磨损碰撞导致泄漏。应避免于50℃以上长期存放,以免生成不溶性固体并使粘度增加。保质期自出厂之日起,在按规定贮存条件贮存的情况下,WANNATE®PM-200的保质期为1年。安全注意事项更新日期:2013年6月6日2/3WANNATE®PM-200在呼吸吸入和皮肤吸收方面毒性较低;低的挥发性,使之在通常条件下短时间暴露接触(如:少量泄漏、撒落)所产生的毒害性很少。尽管如此,由于WANNATE®PM-200为异氰酸酯系化合物,仍存在一定毒性,可导致中度眼睛刺激和轻微的皮肤刺激,可造成皮肤过敏。WANNATE®PM-200在空气中最大允许浓度(TLV)为0.02ppm(0.2mg/M3)。但必须注意的是:当物料温度被加热到40℃以上时(如熔化时)或是工作环境通风不良,将会增加其蒸气毒害性,另外采用喷涂工艺施工作业的场所,会导致空气中悬浮粒子浓度增加而产生毒害。在类似环境中作业应佩戴防毒面具和呼吸器,否则,反复吸入超标浓度的蒸气会引起呼吸道过敏。即使在正常条件下,由于WANNATE®PM-200活泼的化学性质,在操作时应小心谨慎,防止其与皮肤的直接接触及溅入眼内,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手套、防护镜、工作服等)。一旦溅到皮肤上或眼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皮肤用肥皂水洗净。WANNATE®PM-200极易与水反应放出二氧化碳,故应保证包装容器的干燥密封,以防水份侵入;一旦容器内漏入水份,切忌密封太严,应留有排气孔,以防鼓爆炸裂。燃烧及爆炸危害WANNATE®PM-200产品在美国国家火灾防护协会(NFPA)标准手册中被列为第ⅢB类可燃性液体;所谓第ⅢB类可燃性物质是指那些闪点高于93.3℃的物质;按ASTMD93(P.M.C.C.)方法测试WANNATE®PM-200产品的闪点为177~227℃。尽管闪点较高,但是,在氧气存在并且遇高温和明火时仍可燃;若火势强烈可引起密闭包装物爆炸;热的物料能够与水强烈反应,放出有害气体虽然WANNATE®PM-200不易气化,但在着火的条件下,仍可能达到爆炸极限。MDI蒸汽的爆炸极限尚未测定出。异氰酸酯燃烧时,会释放出刺激性有毒的异氰酸酯蒸汽及其他的有毒烟雾;因此灭火人员必须穿戴经检验合格的正压自供式呼吸器和全套防护服,包括防护鞋(靴),头盔和手套;疏散下风头人员;灭火介质:可采用二氧化碳、泡沫、或化学干粉灭火器灭火。远离气体(烟雾)聚集的低洼地;不可用直射水流灭火,以免火势蔓延。当无其他灭火剂时,可采用大量的雾状水喷洒。水与WANNATE®PM-200的反应在温度较高及搅动的情况下会非常激烈。喷洒水时,应注意切勿将洒落的WANNATE®PM-200的范围扩大。火势一旦扑灭,应立即将洒落的WANNATE®PM-200清理干净(参见泄漏洒落处理)。切勿将污染、进水的容器再次密封,以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氧化碳造成压力升高、爆裂。泄漏洒落处理一旦发生泄漏、洒落,应立即隔离泄露现场,周围设警告标志,切断火源,疏散现场人员并保证现场通风;泄漏、洒落物料的处理操作须由经过专业培训且穿戴良好防护用品的专业人士进行。少量的泄漏、洒落物料可用砂土覆盖后,铲入敞口容器中,标识清楚,移离工作区域后用5%的氨水分解,稀释液放入废水处理系统。若大量泄露,收容并回收。污染地面用氨水溶液或洗涤剂洗刷。废弃异氰酸酯的处理必须按照当地政府的环保法规执行。更多信息,请参阅我公司产品的安全数据说明书或与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更新日期:2013年6月6日3/3本资料所给出的指标、数据乃基于我们现有的技术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仅供参考。具体保证指标以质量保证书或供货合同规定为准。用户对于所购买我公司的产品有责任进行试验,以验证是否适合各自所拟定的工艺和用途,并达到预定的目的。对我公司产品的进一步应用和加工均非我公司所能控制,因此,我们对所提供的产品的责任范围只限于我方交付且为贵方所使用的部分。而不承担在采用我公司产品为原料进行生产过程中而造成的间接损失。我公司市场部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中心愿为您提供有关产品的咨询与应用技术服务,欢迎来函来电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6(535)3388000传真:+86(535)6837242邮编:264013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