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第2页甲方:mz置业有限公司乙方:XXXXX房地产策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___区___街____号________公司地块上的“mzYY”商品房项目一期1#、2#、4#楼全部及5#楼部分商品房面积,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mzYY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地址:____区____街____号项目性质:住宅(含部分商铺)产权性质:全产权商品房委托销售面积: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最后销售数据为准)。商铺:___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最后销售数据为准)。因设计变更增加的面积,均纳入乙方代理销售范围。第二条合作期限此项目委托期限自签约之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销售目标和销售均价1、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限内销售完成90%以上的委托销售面积,销售阶段和阶段销售任务详见本合同附件9之由乙方制定并由甲方最终审核确定的《项目销售计划》。第3页2、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情况外,双方共同商定本项目的住宅销售最低均价为__________元/M2具体计算方法:双方应当参照楼层、户型、朝向等对销售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将本项目所有可销售的住宅房屋比照住宅销售最低均价确定每套房屋的最低基准销售价格,该价格简称为“户最低基准价”。乙方应当严格以不低于上列“户最低基准价”进行房屋销售。若乙方以低于上列“户最低基准价”进行房屋销售,低于部分乙方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将差额补齐给甲方。在销售过程中,乙方若认为价格需要调整时,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乙方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销售价格。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一层和二层的商铺销售均价不低于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三层商铺销售价格不低于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3、在销售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如果需要采取精装修房销售模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第四条销售认定销售过程中,以下情况发生时,视为该笔交易成交:1、银行按揭方式:客户缴纳房屋首付款并由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准予放款时,即视为该笔交易成交。2、一次性付款方式:客户缴纳的款项达到房款总价的100%时,即视为该笔交易成交。3、分期付款方式:客户缴纳的款项达到房款总价的95%时,即视为该笔交易成交。第4页无论购房客户来自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销售成立的总房款即为甲乙双方进行结算销售代理费用的标准,按双方约定条件结算销售代理费用。第五条销售代理费的结算标准1、乙方按照不低于“户最低基准价”将商品房售出时,乙方可得的代理销售费用为“户最低基准价”的2%。乙方代理销售的房屋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户最低基准价”时,乙方可得的代理销售费用除上款约定的款项之外,还可得超额销售金额的10%。例:某户实际销售价格为2650元,“户最低基准价”为2580(超额销售价格为70元)计算,举例乙方应得的销售代理费用如下——A、乙方正常可得的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可得销售代理费用=“户最低基准价”(2580)×2%×销售面积B、超额销售代理费用:超额销售代理费用=(2650—2580)×销售面积×10%。2、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按以下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用:A、甲方用本项目的部分房屋抵偿应付的工程款或设备材料款时,乙方不收取销售代理费用,仅按每套房屋200元收取签约、登记、办证手续费;B、甲方以低于销售价格的10%(含本数)以上的价格将房屋售与其内部员工或其他行政、业务关系单位时,乙方不收取销售代理费用,仅按每套房屋200元收取签约、登记、办证手续费;C、甲方以低于销售价格的5%至10%之间的价格将房屋售与其第5页内部员工或其他行政、业务关系单位时,乙方按成交价格的1%收取销售代理费用。甲方用于上述用途的房屋不得超过24套,上述房屋不进入实际销售均价的核算。3、商铺销售代理费用按2%支付,销售价格高于最低预定价格的部分按10%支付。第六条销售代理费用的支付1、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报送当月完成的销售任务及应得销售代理费用,甲方于次月五个工作日依据《项目销售计划》及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销售任务审核应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销售代理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A、乙方当月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销售计划时,甲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用的80%;其余20%在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总销售面积的90%时甲方向乙方全部支付;若客户以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方式支付购房款时,甲方减半以上列方式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待客户将全部房款支付甲方或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销售代理费用余额。B、乙方当月未完成项目销售计划时,甲方按实际完成销售面积应得销售代理费用的50%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后期(次月、再月等)如约完成并补足项目销售计划时,甲方按A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用。2、项目销售委托期内,发生以下情况时,按如下约定处理:第6页A、若由于甲方原因(如未按时交房或质量问题等)造成客户解除购房合同时,甲方应承担该合同的违约责任,乙方不须向甲方退还该房屋所得销售代理费用;B、若由于乙方原因(如销售管理或不当承诺等)造成客户解除合同时,因该购房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房屋所得销售代理费用。C、若由于客户违约而解除购房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房屋所得销售代理费用,甲乙双方按5:5比例分配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因发生B和C的情况,乙方需向甲方退还的销售代理费用在次月双方结算销售代理费用时扣除。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1)乙方的销售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从业经验。(2)为本项目制定销售计划、建立价格体系、编制销售控制表及销售统计表。(3)为本项目制定广告推广及媒体投放计划。(4)为销售部制定全面完善的管理规章。(5)为本项目建立健全销售部后勤保障体系。2、乙方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的具体内容(1)提供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和推广实施方案,详见本合同附件5和附件6。乙方在该项目全程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第7页(2)提供销售人员并负责组织其上岗前得到培训,负责与销售推广相关的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7。(3)乙方负责提供“mzYY”项目的形象设计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8。(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9的《项目销售计划》严格执行销售任务,具体的工作进度时间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mzYY”项目之真实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如因为乙方违反上述原则与客户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专门组成项目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召开项目工作例会。(7)乙方负责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A、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奖金;B、销售人员的统一服装购置及费用;C、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及费用;D、销售人员的误餐补贴、交通费、办公文具费用等一切办公日常杂费;E、销售人员的统一管理及相关费用。(8)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销售保证金壹拾万元。乙方销售面积达到本项目一期住宅总销售面积的百分之第8页五十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上述保证金;若乙方出现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或本项目一期工程(包括1、2、4)建设至封顶时未完成2000万元实际销售额的违约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无条件退出销售工作现场,乙方向甲方缴纳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所扣销售佣金不再补发,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机密。(10)乙方负责本项目介绍、推销及《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的条款谈判;并在客户与甲方订立上述法律文件后负责催缴客户订金及购房款、办理销售备案登记、银行按揭手续等所有与房屋销售有关的工作。(11)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代理权或部分代理权转让给第三方。(1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双方工作,该协调人对于甲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均属乙方确认,在合同期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该指定人为李中博。(1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用户入住手续。第八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做为“mzYY”项目之唯一代理销售机构,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合同均须甲方签订,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均属无效。(2)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证》、第9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相关的行政审批文件等。(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确定交房标准及公共装修标准、外立面装修标准、楼宇设备配置标准、楼宇相关配套设施,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详见合同附件4)。(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审核盖章、合同备案、抵押登记、收取房款。(5)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双方工作,该协调人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均属甲方确认,在合同期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指定人为李文革。(6)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项目销售计划》对乙方提交的工作内容进行及时审核、认可,以便乙方或合同双方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7)如甲方收到关于乙方销售人员服务态度或服务水平的投诉,经双方确认后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名工作人员。(8)甲方保证委托销售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若因工程设计变更使项目建筑面积减少时,委托销售面积相应调整(但调整面积不应大于□□□□□□□□□□平方米)。(9)若因甲方开发计划改变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及双方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时,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延长至该项目整体竣工,甲方也可一次性补偿乙方□□□□□□□□□万元人民币后解除本合同。非因乙方原因或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第10页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期限顺延时,甲方按每日200元向乙方支付相关损失的补偿。(10)本合同期内,乙方将所有住宅全部售完时,甲方应酌情给予乙方奖励。第九条销售推广费用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过程可能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有关的且依据合同约定非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售楼中心的建设和装修费用,销售中心配备售楼所需的桌椅、照明、电路空调、饮水机等办公设施必备用品及销售现场的模型、道具和设备费用、售楼中心销售专线电话开通和使用费用、各种广告宣传(包括报纸、电视、广播和户外广告牌等传播方式)费用、促销活动及有关销售资料(楼书、单页)、销售道具(沙盘、展板、座旗、户外广告)之制作、发布费用,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促销礼品费用等。甲方按委托销售面积预算销售总金额的1%计提上述推广费用,乙方完成90%销售任务后,销售推广费用节省部分由甲乙双方5:5分成。第十条销售相关问题的约定1、甲方开发项目的交房日期依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书》的约定为准,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物业的交房工作。2、如因甲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相关手续等因素,造成不能顺利交房时,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协同处理相关问题。第11页3、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并依照甲方提供的方案,处理前期因数据改动而产生的销售问题,保证甲方利益最大限度的不受损害。4、为使项目整个工作开展做到行之有效,甲乙双方商榷均形成会议纪要形式,并于24小时内交与会人签字认可;且甲乙双方往来的报告、文件、资料实行签收制,以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双方因故终止合同的,应已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2、在合同有效期内正常履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如有一方无故单方面违约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在双方结清应结费用后,违约方应在15日内向守违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3、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可要求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