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代理合同甲方:乙方:北京力量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办理条码申请的事宜达成以下意向: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二、乙方责任: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条码申请的协助申请服务工作;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申请书的制作、以及打印、装订报送工作,并在申请递交后,负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3、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条码事宜;4、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三、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甲方需在双方确认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年费2000元/2年(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代理费600元/件,共1件,共计3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左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经过相关审查,会条码证书及用户使用手册,界时物品编码中心安排有一次条形码使用基础知识集中培训,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出席参加;至此条码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条码是否批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甲方:(章戳)经办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北京力量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章戳)经办人:毛雨田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702电话:010-51661828-808传真:010-66008801-811电子邮箱:shangbiao@gmail.com签订时间:年月日地点: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