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协议甲方:分行地址:乙方:地址:甲乙双方秉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将司机、大堂保安、门卫、炊事、办公室打字、保洁、电工岗位业务交由乙方承揽外包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业务承揽的资质。第二条甲方岗位业务外包工作范围及性质乙方承揽甲方的业务工作范围为:㈠大堂保安:负责储蓄营业大堂的保安工作。㈡门卫:负责大门的安全值守。㈢电工:负责网点的水电维护工作。㈣司机:承担一台车辆的驾驶任务。㈤打字:承担文件打印和办公室来客接待、会议室服务工作。㈥保洁:负责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㈦炊事员:负责单位的炊事工作。乙方的工作性质是为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提供服务制承揽方式。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务工人员不同的工作班制,并在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第三条乙方各类务工人员的具体人数、本协议期间人员的增减变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来甲方务工人员由甲方考察确定。第四条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意向。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㈠甲方为乙方务工人员提供工作场地、工作所需的所有设备,并按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㈡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乙方下达工作计划和调度指令。㈢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现场工作管理。㈣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所应得的各项费用。㈤对乙方违规违纪的员工,甲方可提前30日书面要求乙方予以更换。㈥对乙方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业务指导。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㈠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进行工作,并服从甲方下达与本协议工作范围有关的经营计划和调度指令,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耽误甲方经营。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各个业务岗位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㈢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工资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国家规定的社会五种政策性保险和大病互助,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负责处理劳务纠纷。㈣乙方负责其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及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㈤乙方员工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经营纪律、安全、管理等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保持经营现场整洁,做到安全、文明经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员工进行处罚或提前30日书面建议乙方进行更换,且该部分处罚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支付乙方的承揽业务费用中扣除。㈥乙方员工在甲方业务外包工作期间,因工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根据《XX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负责工伤基金补偿外的补偿工作。㈦乙方员工在甲方业务外包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伤亡,乙方负责国家政策规定的企业应支付经济费用。㈧按照《劳动合同法》,乙方终止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和甲方中途要求退回的乙方务工人员,乙方应负责支付务工人员国家规定的经济补偿。㈨承担其他所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所尽的一切义务。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所应得的费用。第七条业务外包费用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㈠业务外包费用为每月元,外包费用包括:1、乙方在甲方务工人员的工资、福利。2、乙方在甲方务工人员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用。3、业务外包的服务费,按务工人员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4、乙方为甲方出具发票的税金,以发票金额7.575%的标准。5、管理费用和不可控的风险性开支。包括经济补偿金、超过《工伤保险条例》之外的相关赔偿和补偿费用,按平均每人每月元的固定标准核算。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上述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遇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㈡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业务外包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付款前提供有效的劳务发票。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㈠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单方面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1、甲方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因不可抗力使生产经营无法维持时,可终止本协议;2、甲方因上级行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变更、终止本协议的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即可;3、由于乙方拖欠、克扣务工人员的工资或福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务工人员罢工二十四小时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1、乙方因不可抗力或生产经营无法维持时,可终止本协议;2、乙方因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经与甲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内容达成一致的,可解除本协议;3、甲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业务外包费用,且超过规定时间三十天。4、甲方在劳务使用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重损害乙方和务工者权益的。第九条违约责任㈠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的利益、名誉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要求其赔偿的权利。㈡甲乙双方任意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㈢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追究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在双方或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不可抗力影响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双方应重新协商协议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第十条其他约定㈠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合法约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对外披露,如任何一方向第三者披露此协议,均需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法律规定的除外。㈡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外包工作的具体岗位责任制、岗位人数、任务要求和各项外包费用额度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