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陇县职教中心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实训室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实训设备、人员相对集中,为了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处室实际,特制定本预案。实训室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上课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实训室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员。2.报警程序: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拨打报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3.组织实施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做好工作。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4.扑救方法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用各类灭火器。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5.注意事项:2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5)发生火灾事故时,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上报。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二、被盗案件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实训室管理人员、学校保卫处。2.报警程序: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处室负责人报告,然后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负责人报告。2)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安全机关报案。3.处置措施: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4.注意事项: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3)各管理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三、伤害事故等应急预案1.如发生师生受到身体意外伤害,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2.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34.妥善处理事故。5.应急电话:45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