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对于专利的奖励办法(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述专利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三条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员工享有署名权及获得奖励的权利。上述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第二章专利管理部门第四条公共事务部是公司的专利事务主管机构,统一管理公司的专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公司专利相关的标准化文件、制度和流程;2.负责公司专利的运营工作,包括专利的发掘、管控、评审、申请、审核、答复和日常维护等;3.负责公司专利奖项、奖金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对接人事部门进行奖金的发放工作。第三章具体奖励措施第五条公司鼓励发明创造,对于上述职务发明创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明人予以奖励:奖励项目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发明专利完成申请收到受理通知书人民币***元完成授权收到专利证书人民币***元实用新型专利完成授权收到专利证书人民币***元双申专利按照发明专利标准执行外观设计专利完成授权收到专利证书人民币***元第六条专利申请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发明人,发明人作为公司员工,不再享有专利项目应用、实施过程中提取收益的权利。第七条在公司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予以优先考虑;具体的,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受理专利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参考权重。第八条公司在每一自然年年末对当年的专利申请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在专利申请或专利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资金奖励并进行表彰。第九条影响专利申请及专利推广应用成绩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数量,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2.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量,外观设计专利因无需进行实质审查故不计入统计;3.专利实际推广使用情况统计,包括推广使用次数、覆盖地域、使用效果及获利情况等;第四章奖励分配及发放原则第十条如一件专利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专利发明人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对该项目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如在专利申请过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具体原则由发明人所在部门进行把控。第十一条职务发明创造获取公司奖励的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名单为准;未列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员不在公司给予的奖励之列。第十二条申请专利过程中,发明人名单由各部门提供,原则上应由项目开发组和部门共同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公司专利管理部门。第十三条部门奖励由获奖部门经理进行统一分配及使用,具体分配标准由获奖部门内部商议决定;个人奖励由公司统一发放。第十四条年中及年末时公共事务部会对各部门的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进行统计;同时,各部门需要对专利的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如实上报给公共事务部;公共事务部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在确认专利工作开展优异的团队及个人之后进行奖金的发放。第十五条各部门在进行专利使用情况上报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谎报、虚报不实信息,所上报信息在汇总之后将会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如确认上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相应部门的奖励,同时,取消下一次参与评奖资格并在该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第十六条上述所有奖金及奖项的发放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第五章保密义务第十七条专利技术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发明人对专利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在专利申请前及申请过程中应注意不能将技术内容泄露给除公司指定代理机构外的任何第三方及自然人。第十八条在专利申请提交前,禁止对专利内容进行科技评价、评估、评奖、展览、广告、销售等一切可能导致专利丧失新颖性的行为。第十九条员工泄露公司专利信息、技术秘密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给予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的修订及解释权归公共事务部所有。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年**月**日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