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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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概念二、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少、报废、对外处置的操作流程•什么是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的分类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和职责三•固定资产管理的核心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五一、什么是固定资产?(财务概念)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具备独立使用效能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3、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二、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必须是有形资产广义概念:财务概念的固定资产+各部门所有的有形资产(含低值易耗品如专用工具、桌、椅、电扇、灭火器等和单位价值高于500元的办公用品等)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生产用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分为六大类:房屋指办公楼房;建筑物包括的管理和生产用房、生产性建筑物、其他建筑物;机电设备包括:通风空调设备、消防设备、其他设备;自动化设备包括: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连接设备、存储设备、其他设备;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生产用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分为六大类:交通工具包括:生产性用车、其他载客汽车及其他设备;其他生产设备除上述房屋、建筑物、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交通工具以外的,主要包括实验设备、安全检测设备、水力和水质检测设备、维护及抢险设备、仪表仪器、工器具等其他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分类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分为六大类: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公务车辆、办公电子及数码设备、办公家具、生活及福利设备以及其他管理用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根据现行组织架构,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有:综合管理科、各专业科室。价值管理部门,包括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和增减变化核算等四、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的职责使用部门•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建立台账及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一致;•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操作人员为第二责任人;专业管理部门•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作检查和指导;•配合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和报废等手续;•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财务资产处•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购入、变更、清理报废、盘盈盘亏、残值变卖等账务处理;•正确计提折旧,计价和折旧政策参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组织并参与专业管理部门清查盘点工作,并进行账实核对。五、固定资产的管理的核心财务帐与固定资产台帐相符帐帐相符财务帐与使用部门实物相符帐实相符◆固定资产记录应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监督。◆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各项资产的详细项目。固定资产账面记录、卡片记录和实物必须相符。五、固定资产的管理的核心六、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清查与盘点:实物管理部门、价值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局部清查盘点,每年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见附表),确保账、卡、物相符。◆各处(中心)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个人使用的资产由资产使用者作为固定资产责任人,部门内共同维护使用的资产由该处(中心)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作为固定资产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资产盘亏、毁损、闲置浪费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及时退回实物管理部门,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不得拖延不办,更不得据为己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固定资产的验收入账二•固定资产的调拨三•固定资产的减少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五六•固定资产的对外处置1、需购置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应在批准的年度预算额度内。资产单价不超过0.5万元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配置标准,方可自行采购,并在预算年度内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报备;资产单价超过0.5(含0.5)万元的,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明细上报审批,批复后,方可进行采购。不得人为分拆购置,化整为零,规避审批。2、需购置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应根据年度资产购置、维修和预算,在批准的年度预算额度内。资产单价在0.5万元以下的可自行采购;资产单价超过0.5(含0.5)万元的,根据购置需要分批次上报审批,批复后,方可进行采购。对突发性或临时急需的设备物品,经过有关领导或专业部门同意后可先行采购,再办理请购报批手续。内部需进行固定资产转移的由专业管理部门根据资源余缺确定并通知调出部门,调出部门经专业管理部门、调入部门审核确认后,对实物进行转移,并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三份,由调入部门、调出部门和财务资产处留存。财务资产处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系统内对资产卡片使用地点进行变更,重新指定责任人。任何科室在未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前不得私自转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同一使用部门内调整所在地点或责任人的,由使用部门通知财务资产处在固定资产系统进行变更处理。1、对转让、盘亏、毁损、报废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专业责任部门会同财务资产处提出处理方案,并进行处置评审鉴定,拟定处理方案后填制《固定资产减少处置审批表》(附表5);原值在0.5万元以下或总价在3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处置和鉴定小组处置后报上级备案;原值在0.5万元(含0.5万元)以上或总价在3万元以上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处置和鉴定小组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上级审批。2、机动车辆报废、置换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实物管理部门委托相关专业部门出具技术鉴定和价格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处置和鉴定小组提出审核后,报上级预算委员会审批。未经上述程序审批,任何处(中心)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二)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三)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以使用的;(四)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使用的;(五)由于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使用效能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法修复的;或虽然可以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达不到报废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置换:(一)工况差、耗能高、效率低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二)机动车辆置换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购置满6年以上,车辆行驶超30万公里,且车况差、维修费用高的。1、转让、毁损、报废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后,使用部门应将资产交回到实物管理部门,实物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对资产残值变卖提出处理意见并处置,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已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处置或变卖,防止损失加大或人为流失,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处置手续。备注:出售固定资产设备的价值,要兼顾账面价值、成色新旧、重置价格、市场需缺情况和出售的必要性等方面的因素,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盘活资产。3、处置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或清理费用,由财务资产处统一管理核算,实物管理部门应于处置完毕后及时向财务资产处办理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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