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教学目的和要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通过本章学习,应达到以下目的和要求:认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和内容;了解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和复杂性;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在理解有关法律规则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签订合同的技巧和水平。主要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易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发盘撤回和撤销、发盘失效、逾期接受、确认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一、含义根据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它是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Bilateral)。二、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国家民商法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货物的价格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违约责任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一、交易磋商的定义交易磋商(BusinessNegotiation)是指买卖双方为买卖某种商品,就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二、交易磋商的形式口头磋商书面磋商无纸贸易方式----EDI行为表示方式电子数据交换----EDI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定义:EDI(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是指按协议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伙伴之间,采用电子计算机通讯网络,将规范化和格式化的商贸数据和信息进行传递,以实现贸易双方进行商务交往的目的。三个基本技术元素:统一的标准格式、通讯方式、软件系统优点:大大节省时间、减少制单及单证传递错误、降低成本与费用三、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发盘还盘接受询盘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一)询盘Inquiry(邀请发盘)含义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注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询盘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询盘内容可详可略,可以询问价格,也可询问某种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装运等成交条件,还可以索取样品。询盘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程序。举例:(1)买方发出询盘例如,英国伦敦客户向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9月8日来电询盘:拟订购白猫牌洗衣粉10000箱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2)卖方发出询盘例如,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发出询盘:可供白猫牌洗衣粉三月装如有兴趣请电告。(二)发盘(OFFER)--发价1.《公约》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2.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大陆法:不得视为发盘英美法:只要内容确定,在某些场合下也可以视为发盘《公约》: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发盘,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不同于向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或散发的商品价目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1: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形式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按我方发盘规定的各项交易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你8日的发盘已转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方将信用证退回开证银行,再按新价向美国B商发盘,而美国B商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3.发盘的有效期未规定有效期如何处理?口头发盘的有效时间如何?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如何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2: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走访我国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那时,我方已获知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为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4.发盘生效的时间口头方式:自对方了解时生效书面:发信主义、到达主义数据电文形式:进入特定系统时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明确发盘生效时间的意义: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关系到发盘人何时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5.发盘的撤回与撤销不同点是什么?公约规定,未生效之前,可撤回不得撤销的发盘:规定有效期;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得撤销的,且采取了行动。1.撤回2.撤销在未接受之前,可以撤销,只要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3:我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5月31日。意大利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盘。我方据以计算标价,并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5月20日意供应商因钢材市价上涨,发来电传通知撤销他5月5日的发盘。我方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及至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通知意供应商我方接受该商5月5日的发盘。但意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消,合同不能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随协议提交仲裁。试问:如你为仲裁员,将如何裁决?说明理由。6.发盘的失效拒绝/还盘发盘人依法撤销受盘人未接受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发盘的失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发盘举例:例如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根据伦敦客户9月8日的询盘,9月10日作出下列发盘:你8日电发盘限15日复到我方白猫牌洗衣粉货号101纸箱装每箱24袋每箱32英镑CIF伦敦12月装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三)还盘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装运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法律后果:原发盘失效,可能构成新的发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还盘举例:伦敦客户9月12日来电:你10日电价格太高还盘30英镑限14日复。我方对上述还盘的再还盘,9月14日去电:你12日最低价31英镑限18日复到。伦敦客户9月13日来电:你10日电如十月装可接受20日复到。我方对上述9月13日的还盘再还盘,9月17日去电:你13日电最早十一月装限22日复到。案例4A商向B商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收到信用证后30天内装运,请电复。”B商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四)接受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即是接受。接受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注:沉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除非有相反证明,如双方惯例等1.含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表示接受,一般用“接受”、“同意”和“确认”等术语。仍以上述洗衣粉交易为例,伦敦客户9月16日来电:你14日来电我接受。9月18日来电:你17日来电确认请告合同号码。按法律和惯例,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其所承担的合同义务。2.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必须由受盘人作出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5(1)我某公司向法国一客户发盘,后者很快回复,接受,但价格降至15美元,我方不予理睬,而是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法国商人坚持合同有效。最后诉诸法律,结果怎样?(2)我某公司向美国一客户发盘,后者很快回复,接受,但要求提供产地证明,我方不予以理睬,而是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商人坚持合同有效。最后诉诸法律,结果怎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3.接受生效的时间英美法系:投邮主义大陆法系:到达主义《公约》规定:到达时生效。或以某种行为表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4.逾期接受《公约》: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盘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6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人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意商人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5.接受的撤回或修改《公约》第22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发盘通知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发盘人,接受得以撤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7:中国C公司于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D公司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1)合同是否成立(2)我方有无失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四、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要件(一)合同成立的时间(二)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判断依据:成立—接受是否生效生效—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一)合同成立的时间接受通知到达时或作出接受行为时依照合同写明日期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公约实际业务中我国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二)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有对价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合同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五、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一)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最为常见,比较有利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如行为表示接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合同和确认书contract/confirmation协议(书)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意向书letterofintent定单和委托订购单order/indent(二)合同的基本内容约首基本条款约尾三个部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本章思考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合同是如何成立的?关于一项发盘的撤销,英美法和大陆法有何分歧?《公约》采纳了哪个法系的原则?对于实质性和非实质性变更的接受,法律效力有何不同?合同如何成立?关于迟到的接受,《公约》有哪些规定?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合同的生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