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甲方):恩施自治州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小平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路17号联系电话:0718-8252343劳动者姓名(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家庭住址:邮编联系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省县(市)街道(乡镇)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城镇居民或农村合作医疗账号:职工登记表姓名登记编号政治面貌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就业证号民族学历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单位性质用工单位名称持有证件用工单位地址工种(职务)技术等级(职称)婚姻状况养老保险账号医保账号本人简历起止时间何地何单位工种或职务证明人家庭主要成员姓名与本人关系现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用工单位意见年月日派遣单位意见年月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满足多元化、灵活化、弹性化用工需求,有效地促进就业、再就业,甲方按照劳动者的素质和用人单位的要求,通过集中组织的方式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依法享受应得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与岗位相关的劳动福利待遇。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招用并以派遣形式到(用工单位)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上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一、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区域内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也可以接受甲方的直接安排。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岗位(工种)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三、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一)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由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和乙方协商确定,同时不低于用工单位在要求派遣时所承诺的待遇标准。可实行多种工资形式。(二)甲方每月应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或委托用工单位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三)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的约定,乙方享受应得的劳动报酬和与岗位相关的劳动福利待遇。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单位应当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同时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缴纳部分。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一)工作时间: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A、标准B、不定时C、综合计算(二)休息休假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不定时工作制的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假、丧假、病假、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有关待遇。3、甲方或用工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支付报酬。(三)甲方与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四)甲方和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甲乙双方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违反操作规定,损坏设备、工具、公共设施,浪费原材料、能源等,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服务态度差,经常与顾客、同事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7、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8、影响甲方或用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9、不服从工作调配或管理的;10、贪污、盗窃、打牌、赌博、吸毒的;1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12、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1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2、乙方犯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和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甲方因用工单位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但甲方又无法派遣乙方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确认在甲方派遣的单位工作期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3、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解除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八)除上述第(七)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视为违约。(九)被依法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即终止合同的履行。七、违反合同的责任(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任一条款的;2、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1、依据第六条第(三)项第3、5条被解除本合同,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2、劳动合同期未满,未经用工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到其他单位工作的;3、经用工单位培训未经用工单位同意擅自离职或从事在规定年限内不能从事与原单位相关生产、经营项目和工作的。(三)乙方经用工单位培训或乙方工作属竞业限制范围的,乙方应严格履行培训服务和竞业限制约定。否则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1、违约行为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2、;3、。八、其他约定(一)乙方若属于用工单位的原工作人员,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结清工资、保险、经济补偿及其他劳动关系下的一切法律责任。(二)乙方直接与用工单位接转党团关系,直接在用工单位依法参加工会组织,申请参加党团组织,参加各种组织活动。(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九、附则(一)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为双方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若在本合同中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和联系电话。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过错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二)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该受托人享有依法处置甲乙双方劳动关系事务的一切权限。十、补充约定条款。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