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附件1保密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鉴于:乙方是受聘于甲方的员工,在履行甲方所委派的职责,将接触或有可能接触属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理解并同意下列保护甲方保密信息的条款。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并因此被保密的商业、技术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乙方得到的甲方的商业、技术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由甲方所有的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是甲方自行取得还是从它方受让获得:1.专利技术;2.非专利技术;3.专有技术;4.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报告及对策计划等;5.短期和长期的商业和产品计划和战略,市场研究和预测的相关信息;6.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7.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8.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9.现有客户信息和货源情报、企业投资方向、投资计划、产品成本和定价等。10.目前和规划中的产品描述、设计、成本、定价、战略、日程、定货、产品投放和市场份额;11.财务信息,包括损益表、销售、利润、预算和财务方案等所有不公开的财务资料;12.与现有客户需求、设计诀窍、生产和测试、故障检查、质量和计算机程序有关的技术信息;13.具体的人事信息、例如人员计划、雇员名单、电话和电子邮件、职位、报告关系、职责描述和技能;14.现有客户和合作商名单,甲方依保密协议从第三方(包括现有客户和合作商)得到的信息;15.或在甲方其它文件里所有标注有“甲方所有秘密”、“甲方保密资讯”、“仅限于甲方内部使用”或类似文字的材料;16.助理级及以上人员工作总结、报告,管理会议记录、公司制度、培训资料等;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乙方从第三方合法渠道或者公共领域获得或者已经知悉的有关甲方的信息。为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承认:甲方的保密信息是有商业价值,具有商业和工业用途,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且不为公众知悉。二、乙方知晓:甲方已建立和采取了保护保密信息的制度和措施,并承诺遵守和服从这些制度和措施。三、乙方知晓:未经甲方授权就披露或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将损害甲方的正当权益,且可能使乙方或获取该保密信息的第三方获取不正当利益。四、乙方承诺: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对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如下处《劳动合同》附件1置(除非乙方事先已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除非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该信息已被合法地公开):1、披露或泄露给未获甲方授权接受的任何人;2、发表或发布于未获甲方批准的任何公众媒体;3、出于乙方私人目的或为他人牟利的任何形式的再利用。五、乙方承诺:在受聘于甲方期间,都不会将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保密资料从甲方的工作场所传输到异地、或为传输提供帮助,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这里的“传输”包括但不限于:物质转移、非法复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的信息传送、利用各种网络介质的信息传送等。六、乙方承诺: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对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行为,都是出于乙方本职工作的需要而不是出于其他目的,其操作程序遵循甲方保密制度。七、乙方应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前,应甲方要求,将其所掌握、控制、管理的属于甲方的所有资料、文件的原本及其复制品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接收人。八、上述所有保密义务适用于那些由第三方提供给甲方的、且对其使用、复制或披露予以限制的资料、数据和信息。九、乙方承诺:当发现甲方保密信息受到非法使用或泄漏等侵害时,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协助甲方,以防止侵害的进一步扩大。十、乙方知晓:在受聘于甲方期间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将构成对甲方保密信息的侵犯或构成不正当竞争;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离职前上一年度税前年基本工资总额的30%,甲方应提供合理证据证明其损失。十一、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则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十二、本协议可由甲方转让给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当乙方在上述机构之间被调任时,本协议自动被转让至新的聘用单位而无需由乙方另行签署;或者如新的聘用单位提出要求,则双方协商重新签署新的协议。十三、本协议作为乙方受聘于甲方的必备文件,经双方签章后将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日生效。正式文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十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则任一方均可依法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裁决。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