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甲方:办公地:邮编: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职务:乙方: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邮编: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本合同各项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第三条甲方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依据乙方综合能力和岗位考核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乙方的岗位。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以(选其一)□周、□月、□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在其周期内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不受《劳动法》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适当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休假。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乙方因本职工作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及时完成,需要加班工作的,应事先向甲方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计入加班。乙方自行安排加班的,甲方不予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八条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符合国家有毒有害标准范围作业工种的劳动者,甲方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第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五、劳动报酬第十条按甲方现行岗位薪酬体系确定乙方工资,乙方的月薪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月薪为人民币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予以调整。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第十一条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日。第十二条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第十三条在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计划内生育的,其工资、津贴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劳动纪律第十七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二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虚假经历、学历被查实的;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5、乙方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欺诈、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2、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有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九、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及支付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劳动合同法》和本企业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第三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因乙方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标准为培训后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递减;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满不再偿付。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本合同所列甲方办公地和乙方实际居住地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2、3、十一、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本企业规章制度相悖的,按有关规定和本企业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并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随本合同所附《》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仔细阅读,对上述附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修正。乙方一旦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对本合同附件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