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661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6年9月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1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篇用户需求书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的委托,对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661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设备名称数量(批)最高限价(万元)信用数据智能采集仪等设备1300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五、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6年6月份至2016年8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3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4日起至2016年10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30分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30分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20-83642820转825电话:020-83228511传真:020-83497019传真:020-8322851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邮编:开户名:510095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编:51005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6年9月23日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4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2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点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踏勘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4定义(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招标文件的澄清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2.投标人质疑期限: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6投标样板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设定;7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5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保函方式(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银行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10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11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2.唱标信封一份。3.电子文件一份。投标文件一式捌份,其中,一份正本,七份副本。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12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详见《投标邀请书》1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1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6人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6信息发布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③广州市政府采购网();④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7履约保证金本条不适用。1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货物类)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1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6222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4.2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4.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4.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纪律与保密事项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5.3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5.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5.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其它说明6.1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踏勘现场(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采购编号:FEGD-CT16661项目名称: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项目——信用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子项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7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采购人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