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一、《诗学》的地位与影响《诗学》是西方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而全面地探讨美学和文艺理论问题的专著。在欧洲文艺理论和美学发展史上,《诗学》是巍峨高耸的具有开创先河、法典权威性和重大范式意义的一座里程碑,它提出的定义、原则、方法、范畴等等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而深刻的影响,乃至跨跃了国界和民族区域在世界范围内彰显风采,即使在今天看来其亦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资鉴、启示意义。俄国民主主义文学批评家、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过:“《诗学》是第一部最重要的美学论文,也是迄之至前世纪末叶一切美学概念的根据。”鲁迅先生则曾将《诗学》与刘勰的《文心雕龙》相提并论。二、亚里士多德的文艺价值观首先,文艺可以给人以知识。其次,文艺可以给人以快感。第三,文艺可以陶冶人的心灵。三、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诗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古希腊已获得繁荣发展并达到了辉煌的、不可企及的艺术高峰的史诗和悲剧的探讨,其中关于悲剧的研究又占有更大的比重。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诗学》是西方戏剧理论的濫觞。其对悲剧的性质、来源、演变、创作特点、欣赏效果等等都提出了相当具体细致的认识,给与后世的戏剧发展和戏剧理论建设以强大的范导和推动作用。(一)悲剧的性质在《诗学》第六章,亚里斯多德提出了西方戏剧理论史上第一个完备的悲剧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他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物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要准确理解亚里斯多德关于悲剧的定义,即应从这“三点差别”入手。第一,媒介上的差别。第二,对象上的差别。第三,方式上的差别。上述悲剧定义中所说的“长度”、“完整”,亚里斯多德比较于史诗及根据当时的悲剧创作实际,亦有特殊的认识和具体说明。关于“长度”,亚里斯多德认为,“在长度方面,悲剧尽量把它的跨度限制在‘太阳的一周’或稍长于此的时间内。关于“完整”,亚里斯多德有着三重所指,一是情节的完备。二是情节的整一。这是强调一部悲剧只写一个事物或事件、行动。三是情节的严密。(二)对悲剧构成因素的抽象概括包括如下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三)亚里士多德说明“情节”在悲剧中的地位和作用(P158)因为悲剧摹仿的不是人,而是行动和生活[人的幸福与不幸均体现在行动之中;生活的目的是某种行动,而不是品质;人的性格决定他们的品质,但他们的幸福与否却取决于自己的行动。]所以,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由此可见,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此外,没有行动即没有悲剧,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因此,情节是悲剧的根本,用形象的话来说,是悲剧的灵魂。第十一讲布瓦洛的诗学原则一、布瓦洛的《诗的艺术》的影响《诗的艺术》这部诗体文艺理论著述共一千一百行,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总论,阐释“理性”是文艺创作以及文艺批评必须遵守而不可逾越的基本原则;第二章论牧歌、挽歌、颂歌等次要的诗类,以及各种诗体的特点;第三章论悲剧、喜剧和长篇叙事诗等主要诗体,在此提出了著名的“三一律”戏剧创作法则。第四章论作家的道德修养,表达了其对作家创作追求的具体看法。总体而论,《诗的艺术》相当完备地论述了古典主义文艺创作和批评的理论基础和原则,并对文艺与现实、文艺创新与继承的关系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做出了它的解答。二、布瓦洛所说的“自然”是指什么?(165--167)在布瓦洛看来,文艺创作除了要接受理性的控制外,还必须遵守的另一诗学原则就是摹仿自然。布瓦洛所说的“自然”,在理论上源于亚里斯多德和贺拉斯,也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普遍崇尚自然的追求,不过布瓦洛赋予了这一崇高字眼以特殊的含义。首先,“自然”在布瓦洛那里,不是谓客观现实或自然事物,而是指“常情常理”,也就是现实生活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习惯性的东西,亦可称作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理性。布瓦洛认为,文艺创作只有恪守和表现了这种“常情常理”,才可能打动人心,为人们喜爱。其次,“自然”对于布瓦洛有着“自然人性”的含义。这又分有两个方面,一是指由年龄不同造成或决定的性格、性情取向。另一方面是由出身所决定的性格特点。布瓦洛认为,任何人都会随年龄的改变而改变性格或性情,文艺创作要做到符合“常情常理”、“逼真”、贴近“自然”,就应当抓住年龄这个关键因素。对于文艺创作的这一“自然”要求,显然是人物“类型化”、“共性化”的主张。毫无疑问,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性格或性情一般会随着年龄的改变而发生一定的变化,从而文艺创作要塑造出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能不注意人物的年龄因素。据此来说,布瓦洛的看法不无道理。但是,经验同时能够有力地说明,社会的人的性格或性情的变化,起主要作用的,总是社会的和心理的因素,而决不是生理的自然的年龄。以年龄作为人物性格塑造的根本依据,只能造出没有鲜活个性的类型化形象。在布瓦洛,“自然”或“自然人性”的另一方面含义,是由出身所决定的性格特点。如他说,写英雄就应该写出他们“论勇武天下无敌,论道德众美兼赅”,而若是写平民,则只能有“扭捏难堪的嘴脸”。这是一种血统论在理论上的运用,也是其强调理性统一性的一个体现。当然,布瓦洛是明确反对文艺创作以市井、村夫为描写对象的。由此出发,布瓦洛提出了人物塑造的“定型化”要求。如他说道,“写阿迦门农应把他写成骄傲自私;写伊尼阿斯要显出他敬畏神祗;写每个人都要抱着他的本性不离。”即使是描写“新人物形象”,“你那人物要处处符合他自己,从开始直到终场表现得始终如一。”第十二讲康德的审美艺术理论一、《判断力批判》的影响与作用大约从1770年代起,康德转入研究哲学,先后发表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在这三部著作中,康德分别阐述了他的认识论思想、伦理学思想和美学观念,构成了所谓真善美的批判哲学体系。《判断力批判》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论述美与艺术问题,下卷阐发目的论问题,正是这一部分,对后来西方美学和艺术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二、康德的审美鉴赏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导论”中首先对与艺术直接相关的审美鉴赏和美的性质做出了一般界定,他指出:“通过……一个愉快来进行判断的机能(从而也是普遍有效的)唤做鉴赏。”而被鉴赏的“这对象因而唤做美”。康德从形式逻辑判断的质、量、关系、情状四个方面对此做出了说明阐述。首先,从质的方面来看,康德将人能够产生的快感或愉快,概括地分为三种,并分别说明了它们各自的“不同特性”。第三种,是“静观”的愉快。这也就是审美的愉快。其次,从量的方面来看,康德肯定:这里的关键词是“普遍”,即所谓的“量”。康德认为,一个人对美的事物做出的判断,必须具有“普遍有效性”,也就是人人都会赞同他。再次,从关系方面来看,康德要解决的是鉴赏判断与目的的关系问题。他说明,鉴赏判断所确定的美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最后,从情状方面来看,康德要辨析阐明的是,一个人的鉴赏判断如何必然地会得到他人的普遍赞同。第十三讲黑格尔的艺术哲学一、黑格尔的《美学》黑格尔的《美学》是对其“绝对理念”运动到“精神阶段”早期之表现形态的论述。在他看来,“美”(艺术)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的初级形式,“善”(宗教)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的中期情状,而“真”(哲学)则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的最后完成。美、善、真三者历时生成,由低到高上升运动,如同一个人从儿童到壮年再到老年。因此对于黑格尔,研究美就是研究人类早期或童年时代的人类之创造活动,并且就是创造艺术的活动。美即艺术,这是黑格尔前无古人亦后无来者的独特看法。在其《美学》的“序论”开篇,他即明确说道:美学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从而“我们的这门科学的正当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者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二、艺术本质论。黑格尔在论证美学或艺术哲学可以成立的同时,亦对艺术下出了定义。其确切的表述就是:“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对这一艺术定义,黑格尔还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给予了具体的阐释说明。第一,艺术中的感性因素(形式)是为人类心灵而存在的。第二,艺术中的“心灵的东西”(内容)是“自在自为”的,具有自身的“目的性”。三、悲剧理论黑格尔关于悲剧的研究所形成的篇幅不大,但其看法却十分独特而异于既往,并在其《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对悲剧冲突和悲剧性质的认识上。关于悲剧冲突,黑格尔以古往今来的悲剧创作为依据,首先对其发生原因做出了归类总结,指出它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物理的或自然的情况所产生的冲突”。他认为,这种冲突由于“所涉及的只是外在的自然,以及自然所带来的疾病、罪孽和灾害,这些东西破坏了原来的生活的和谐,结果造成差异和对立”,所以单就它们本身来看,是消极的,“没有什么意义的”。不过艺术创作以之为题材,“只是因为自然灾害可以发展出心灵性的分裂,作为它的结果。”这是说,真正的悲剧不是将自然原因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斗争,作为悲剧冲突的根本原因来描写。第二是“由自然条件产生的心灵冲突”。提出这一冲突显然是续上而论的,即在悲剧中直接表现或说明了,悲剧冲突的发生是以自然原因为条件或基础的。因而黑格尔认为,这种冲突是“积极的”,有一定意义的。第三是“由心灵性的差异而产生的分裂”。对于这种分裂导致的悲剧冲突,在他看来“才是真正重要的矛盾”。其重要是在于,“它起于人所特有的行动”。这就是说,真正的悲剧冲突,应是由“心灵性的差异而产生的分裂”之付诸“行动”引起的,而不是什么外在自然的因素或力量。再简言之,导致悲剧冲突发生的原因应当在于人而不在于自然。对此黑格尔亦做出一个总结:“总之,一方面须有一种由人的某种现实行动所引起的困难、障碍和破坏;另一方面须有本身旨趣和力量所受到的伤害。只有把这两方面定性结合在一起,才是这最后一种冲突的深刻的根源。”这其实就是对真正的、符合悲剧艺术理想的冲突的认识和界定。第十四讲泰纳的实证主义艺术观泰纳(1828-1893)是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文艺理论家。他出身于律师家庭,自幼表现出长于理性思维的禀赋,老师曾预言他是“为思想而生活”的人。西方十九世纪是达尔文的进化沦和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十分流行和活跃的时期,泰纳深受其影响。他相信,社会事物同自然事物一样,有着它发生、发展、演变、衰落、消亡的客观规律,因而人们只要运用科学方法,从事实出发,就可以获得对它的正确认识。他对于艺术的研究,正是本着这样的信念,借助于自然科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发掘和梳理艺术史料,力图揭示那决定和支配着艺术创造及艺术运动的终极根源、必然动因。他的《艺术哲学》可谓是按照他找到的规律而描绘出的一幅关于艺术真相、艺术史变迁的图画。其关于艺术的基本看法,亦主要体现在这部宏著中。一、艺术本质论泰纳说:“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他认为,“这是艺术品的最后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而艺术品与其产生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的关系,在他看来完全同于自然界植物的生长与地域和气候之间的关系:“地域的存在与否,决定某些植物的出现与否。而所谓地域不过是某种温度,湿度,某些主要形势,相当于我们在另一方面所说的时代精神与风俗概况。自然界有它的气候,它的变化决定这种那种植物的出现;精神方面也有它的气候,它的变化决定这种那种艺术的出现。”据此他甚至提出:“美学本身便是一种实用植物学,不过对象不是植物,而是人的作品。”从实用植物学──美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原则出发,泰纳对艺术下出了他的定义:“艺术的目的是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表现事物的某个凸出而显著的属性,某个重要观点,某种主要状态。”二、科学与艺术对真理的不同认识泰纳明确谈道:人们为了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一共有两条路:第一条路是科学,靠着科学找出基本原因和基本规律,用正确的公式和抽象的字句表达出来;第二条路是艺术,人在艺术上表现基本原因与基本规律的时候,不用大众无法了解而只有专家懂得的枯燥的定义,而是用易于感受的方式,不但诉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