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手册(内部资料仅供参考)(申报人员使用)目录前言……………………………………………………………01第一章评审条件篇一、适用范围…………………………………………………01二、思想政治条件……………………………………………01三、学历、资历条件…………………………………………02四、职称外语条件……………………………………………03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04六、继续教育条件……………………………………………04七、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05八、业绩成果条件……………………………………………06九、论文、著作条件…………………………………………06第二章评审材料篇一、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08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08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09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0五、证书、证明材料………………………………………10六、业绩、成果材料………………………………………10七、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1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1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2十、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2第三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篇一、注册………………………………………………………13二、登录………………………………………………………13三、填写资料…………………………………………………13四、送审………………………………………………………16第四章几种特殊类型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一、因工作变动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规定…………………………………………………………16二、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17三、复合型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28四、离退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19五、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19六、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20七、取得职(执)业资格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20第五章其他事项一、评前、评后公示…………………………………………21二、社保参保证明……………………………………………21三、学历鉴定…………………………………………………21四、评前审核…………………………………………………22五、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问题………………………………22六、收费标准…………………………………………………22七、受理材料时间……………………………………………22第六章办理程序一、广州市职称评审业务办理流程…………………………23二、南方人才市场代理人员职称评审办理流程……………23—1—前言为方便申报人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我们根据省、市有关的职称文件及相关工作流程,编写出本工作手册。本手册主要以申报建筑工程师为例,某些章节也兼顾了申报初、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如出现与文件不相符的,以省、市的相关文件为准。第一章评审条件篇一、适用范围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其他岗位的专业人员请参照相关的资格条件】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5号)二、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2—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5号)三、学历、资历条件(简表)申报级别学历资历助理级中专(含职中、技工)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级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获得博士学位可按相关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正高级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注:1、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职中或技工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起计。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3、所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经确认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的,若以省外专业技术资格为起点和依据在我市申报评审(含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执行《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的有关规定。参考文件:1、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2、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3、关于普通高校结业生申报职称学历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2171号)4、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条件问题批复的通知(穗人发〔2005〕61号)5、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四、职称外语条件等级A级B级C级适用人员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申报高级者;②申报高级国际商务者;③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者。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申报中级者;②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者;③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①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②其他系列申报中级。参考照文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2、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及做好200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5〕102号)3、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4—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申报级别高级中级初级工作单位行政级别地级以上市单位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地级以上市单位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模块数量54433注:同一类别的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一个模块计算。参考文件:1、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5号)2、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及做好200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5〕102号)六、继续教育条件(一)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二)继续教育验证周期按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如晋升年限超过五年的,以近五年为一个验证周期。(三)验证周期内必须完成专业课学时(具体要求见下表)。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累计使用。(四)继续教育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但在一个验证周期内,晋升中、高级(包括正、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到相关的继续教育基地接受两个以上不同内容课题(课程)的培训,以及完成两门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要求在申报评审当年的7月31日前完成)。(五)凡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完成继续教育—5—任务验证需通过“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六)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录入的公修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记录,须同时扫描原件通过“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备查。年度自然科学(中、高级)社会科学(中、高级)(初级)2006-200790学时/年40学时/年32学时/年2008-201172学时/年72学时/年72学时/年参考文件: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人培〔1997〕31号)2、关于转发省《关于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穗人培〔1997〕28号)3、关于做好我市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的通知(穗人培〔2002〕9号)4、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周期的通知(穗人办发〔2004〕20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与验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8〕29号)6、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考核与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24号)7、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936号)8、《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学时要求列表》七、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5号)【其他岗位的专业人员请参照相关的资格条件】—6—八、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四)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两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两项以上,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六)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其他岗位的专业人员请参照相关的资格条件】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5号)(第七条)九、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2、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7—3、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4、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论文1篇以上。5、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已调整为:①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论文条件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导致条款之间论文数量要求有不一致的,按数量要求少的规定执行。②现行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没有要求论文必须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可继续按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执行。】部分专业申报评审论文要求简表(须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专业高级中级机电类建议3篇以上(含期刊发表2篇)建议3篇以上(含期刊发表1篇)电子类不少于3篇(含期刊发表2篇)不少于3篇(可发表,可不发表)建筑类建议3篇以上(含期刊发表2篇)建议3篇以上(含期刊发表1篇)轻工类独立撰写公开发表2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