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房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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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报告编号: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资料审查日期:现场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校核人员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平顶山分院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整机检验条件□1、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仪器第号工具箱检验概况□无整改项目□有整改项目,已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编号为:不合格项数:B项目:项,C项目:项,其它:项。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说说明1.记录中“□”的填写要求:当该项合格时不用填写;不合格或不符合项,应在相应的“□”内划“×”,并在“查验结果”栏简要说明;无此项时,应在相应的“□”内划“/”;对有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应当在“查验结果”一栏填写实测数据;涉及文件、资料审查的检验项目,资料确认符合的,在“查验结果”栏划“○”。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应填写相应的查验结果或实测数据。2.“查验结果”填写初验情况,当存在不合格或不符合项时,如果整改确认合格,在相应的“整改确认”栏划“√”,如果通过现场复验合格,在相应的“复检情况”栏划“√”。3.本记录应有不少于2名持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签字,并有其中1人校核签字。4.本记录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备注一.施工前资料审查: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结果整改确认复检情况1A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2A1.2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A1.3改造重大维修资料(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资料审查日期:年月日检验员(签名):施工方及相关方(签名):信息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制造日期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施工类别□安装(含移装);□改造;□重大维修安装地点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维护保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数层站门控制方式备注校核人员:注:本信息表如果是采用打印件或复印件,校核人员应签字确认。如果是手工填写,无需确认。二.现场检验: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结果整改确认复检情况2A1技术资料1.2安装资料(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3A1.3改造重大维修资料(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4B1.4使用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结果整改确认复检情况5C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2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6C2.6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7B2.7主开关(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②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③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地防止误操作□;(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8B2.8驱动主机(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9C2.9制动装置(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1)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结果整改确认复检情况10B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11限速器(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校验报告编号:(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11C2.12接地(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Ω(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12C2.13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MΩMΩ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Ω安全电压≤500>5002505001000≥0.25≥0.50≥1.0013B2.14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14C3井道及相关设备3.1井道封闭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15C3.2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资料审查与见证□实测:①m②m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结果整改确认复检情况15C3井道及相关设备3.2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③a,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③b,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④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③am③bm④××m16C3.4井道安全门(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资料审查与见证□实测:高m宽m(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7C3.5井道检修门(1)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资料审查与见证□实测:高m宽m(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8C3.6导轨(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当满足设计要求□;(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2.0mm□;(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0~+3mm□。1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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