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甲方:深圳福兆基投资有限公司邮编:518000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505电话:0755-61691989乙方:邮编: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房地产远程管理系统》会员资格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代理原则1.甲方授权乙方为《房地产远程管理系统》会员资格的销售代理商。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2.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地产采购”平台服务商资格销售代理细则》和其它的补充规定等。4.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第四条:财务结算1.战略加盟商可获取所拓展代理商业绩15%(会员信息费)。2.代理商的代理费为会员信息费的25%(代理商所拓展的会员由我司负责网页设计者代理费为40%)3.甲方每月10~20日为乙方结算上月代理费,代理费结算前,乙方应将上月所开发的各客户的合同书呈报一份给甲方用于备案。第五条:协议期限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六条:争议解决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七条:附则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甲方:深圳福兆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