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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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关系实务----关于《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实务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劳动合同关系实务《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法律未规定约定终止的条件,可归纳为2种法定情形:合同期满的到期终止一方主体资格散失的终止劳动者散失单位散失一、法定终止条件合同到期终止情形:1.固定期限---除了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形之外,单位不一定到期就能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法》遗漏了此项情形的终止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将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Q: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呢?法律并未明确,存在漏洞。养老保险待遇=综合保险聘用此类人才需谨慎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法律后果:劳动关系终止后,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真正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能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个月内是劳动合同关系的缓冲期,如果一个月内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合同续签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的2种结果:1、不续签合同2、续签合同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不续签合同员工不续签公司不续签-----”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因顺延续签的法定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按照《工会法》的规定,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合同顺延应注意:单位如果不愿与员工续签合同,但是出现了顺延的法定情形,续签合同应清楚规定“合同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劳动合同关系实务1.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解除3.单位解除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协商一致解除由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2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先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先提出----单位无需支付必须有证据---辞职信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法律风险一个好的协议,双方不应再有争议,一旦劳动者起诉,单位可能面临很大风险-----应诉成本(高昂律师费用)、经济赔偿金/补偿金、人力成本、合同续签等风险。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自动离职问题停薪留职Q:如何解决自动离职问题?首先以旷工处理---书面证明---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做出违纪处理---除名文件---解除劳动合同---邮寄劳动者本人(保留邮寄凭证)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者解除解除原因:辞职信的重要性—明确是劳动者本人自愿提出辞职—企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者解除解除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Q: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通知,如何避免单位损失?----薪资后发、退工单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者解除解除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Q: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通知,如何避免单位损失?----薪资后发、退工单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单位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41条的规定。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单位解除使用期间的解除—必须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招聘条件=岗位职责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单位解除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过错,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很重要---条款越细对单位约有利---解除合同最重要的证据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劳动合同关系实务一般情形下,因为单位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46条)单位无过错必须支付的几种法定情形: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未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5、未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6、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完成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中提及)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Q:劳动者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补偿金支付实务中的操作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应清楚写明补偿金的封顶数额,以及“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补偿金中所指的工资应包括员工所有的收入,清楚明确是“一次性补偿金”的意思,建议不具体写计算的方法和包括的类别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整体上劳动解除和终止是企业与劳动者的博弈,部门经理和主管对争议的解决很重要,因为人力资源管理情况非常复杂。思考《劳动合同法》下的绩效管理在以往的绩效管理体系中,对绩效考核结果不佳的员工,企业往往单方面采取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的方式,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已经不能行得通。《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企业变更合同的规定中存在唯一一个例外,即在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企业享有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实际上对企业的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思考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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