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条款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三、承包方式四.合同工期4.1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4.2竣工日期:年月日。4.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五.质量标准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六.合同价款双方约定本合同采用()价款方式。(一)固定总价合同金额(小写):元(人民币);第1页共26页(大写):元(人民币)。以上合同价款为双方协商一致的一次性包死价,除下列因素外,合同价款不因任何因素调整:6.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时,依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十一条的相应规定办理。6.2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指令变更,一次性增减工程造价元以上时,经甲乙双方签认,据实调整;6.3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指令变更,一次性增减人工费元以上时,经甲乙双方签认,据实调整。以上所列三项价款调整必须履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2条关于工程价款调整的约定程序。(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6.4本综合单价包括未完成项目内容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6.5乙方调遣费(包括人工及机械进出场费、零件费用、施工便道贯通费等)已全部包含在本综合单价内。6.6施工中所产生的工程弃方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运输调配,按要求将工程弃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6.7如因施工需要甲方调整施工工序和方法,乙方必须予以执行,并不因此增加费用;如需调用乙方施工人员或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予以配合,但甲方将按人工工作日和机械台班给予计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涉及单价约定如下:工程单价一览表(附表1)七.图纸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7.2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第2页共26页。八.甲乙双方驻场人员8.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8.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8.3乙方授权下列人员在约定的职权范围内作为其代表并保证所有人员资料的真实性:乙方授权管理人员一览表(附表2)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9.1甲方工作9.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9.1.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9.1.3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9.1.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9.2乙方工作9.2.1应每日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现场使用设备清单,并经甲方签字确认。9.2.2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设计及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9.2.3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清洁卫生的要求:。9.2.4双方约定乙方应作的其他工作:。9.3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第3页共26页。9.4本项目施工中控制测量由甲方负责,施工测量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测量仪器并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十.供应服务及费用支出10.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临时设施均有偿使用,其费用抵作施工进度款。临时设施使用一览表(附表3)10.2工程施工所需风、水、电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从施工进度拨款中扣除。10.3乙方现场人员的食宿安排:由乙方自行负责,但零件设施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十一.施工方案和进度11.1须由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2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的时间:。十二.质量与验收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十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3.1工程款拨付幅度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5%。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该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该保证金不再支付乙方;如果该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待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该保证金不再支付乙方,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安全保证金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如果施工中未发生安全事故,该保证金于工程竣工结算后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第4页共26页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该保证金不再支付乙方.13.213.1款所述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3.313.1款所述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甲方在建设方拨付进度款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13.413.1款所述工程款(进度款)含甲方供应材料和甲方提供的水、电、风、机具和临时设施等费用。13.513.1款所述工程款(进度款)含乙方聘用的工人工资费用。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应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内部纠纷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符合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3.6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发放乙方雇佣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于13.1条中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时间之前按月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期全部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乙方农民工工资表(附表4)13.7工程量确认13.7.1乙方向甲方驻工地代表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需经甲方现场工程人员、计划人员、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至少三方签字认可方可确认为本次有效工程量。13.7.2甲方确认时间:。十四.材料设备供应14.1甲方统一采购14.1.1甲方统一采购材料范围:。甲方统一采购材料一览表(附表5)第5页共26页14.1.2甲方统一采购材料的结算方法: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领取材料的数量计算金额,并在当期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14.2乙方采购材料乙方采购材料的约定:。14.3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费用承担:。14.4所需施工设备(包括各种机具,下同)的提供和结算:14.4.1甲方提供并由乙方租用的设备:。14.4.2甲方提供并由乙方租用的设备的结算方法:。14.4.3由乙方提供并使用的设备:详见乙方上场设备清单(乙方自行拟定)14.4.4由乙方提供并使用的设备的结算方法:。14.4.5双方关于设备的其它约定:。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15.1竣工验收15.1.1乙方提供工程竣工报告的约定:。15.1.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15.2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十六.质量保修16.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保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部分质量保修期限为年。第6页共26页16.2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建设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6.3质量保修的范围:。16.4质量保修责任:16.4.1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履行保修责任,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自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过质量保证金部分由乙方承担。16.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该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6.4.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十七.履约担保17.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额度:。担保期间:。17.2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该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在退还之前不计利息。十八.违约责任18.1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进度每滞后一天,甲方按本进度计划未完成部分工程造价的1%标准同从乙方工程款中进度滞后违约金;如至本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乙方仍未交工,则乙方自竣工第2日起,按日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18.2乙方逾期交工的,竣工日期每滞后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竣工逾期竣工违约金。1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每停工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18.4上述违约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按上述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十九.争议解决第7页共26页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其一)(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甲方营业执照住所地法院起诉。18.2协商和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按本合同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十.其他20.1工程分包禁止乙方以任何手段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部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则乙方应对该部分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20.2禁止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20.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由甲方持有。20.4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补充以下约定:20.5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8页共26页20.6合同生效20.6.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0.6.2合同订立地点:20.6.3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20.7本合同签订后,一切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在先协议或约定以本合同为准。20.8附表附表1:《工程单价一览表》附表2:《乙方授权管理人员一览表》附表3:《临时设施使用一览表》附表4:《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附表5:《甲方统一采购材料一览表》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以下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适用于本合同。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1书面形式:仅限指合同书、信件和纸质传真。1.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协议条款;1.2.2本合同通用条款;1.2.3图纸;1.2.4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本合同附件;1.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1.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驻工地代表及有第9页共26页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驻工地代表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甲方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甲方及甲方驻工地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进行相应处理。2.2除甲方驻工地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签署任何合同文件。2.3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驻工地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驻工地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驻工地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驻工地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2.4乙方认为甲方驻工地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驻工地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驻工地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驻工地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驻工地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乙方应在指令执行完毕后48小时内,就因甲方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确认申请,甲方应该在接到确认申请后7日内提出确认意见,逾期未提出确认意见的,视为已经确认。2.5甲方驻工地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驻工地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6乙方驻工地代表的姓名、职务在协议条款内写明。第10页共26页2.7乙方应于正式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此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对,乙方应在复印件上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2.8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工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