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初级会计实务-负债2(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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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十讲应交税费本讲考情分析本讲近三年考试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本章直接出题的分数不高,主要是与其他章节结合命题,故在此不单独列示分值。重点掌握应交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进项税额转出行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处理,以及哪些税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哪些计入管理费用。一、应交税费概述(2007年多选、2005年单选)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解释】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关键点)。实际缴纳的印花税: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银行存款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作为固定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注: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例题1·多选题】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A.印花税B.耕地占用税C.房产税D.土地增值税【答案】CD【解析】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不直接和税务机关形成结算关系,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实际已交纳税金情况如下:增值税85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万元,车船使用税0.5万元,印花税1.5万元,所得税120万元。上述各项税金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的金额是()万元。A.1190B.1190.5C.1191.5D.1192【答案】B【解析】850+150+70+0.5+120=1190.5(万元),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二、应交增值税(重点)(一)增值税概述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3.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4.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即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注: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柢扣。5.一般纳税人采用的税率分为17%、11%、6%和零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词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税率为1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其他应税行为,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6.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公式中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符合规定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1)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2)销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收取的增值税额。(3)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2.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构认证,按照现象增值税制度规定予以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取得资产、接受劳务(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征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注:关于企业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处理:A.用于生产税率为11%的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B.用于生产税率为17%的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场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例3-2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2017年6月份发生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1)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400元,材料尚未达到,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借:在途物资1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贷:银行存款140400(2)10日,收到5日购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实际成本总额为120000元。同日,与运输公司结清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为5000元,增值税额为550元,运输费用和增值税额已用转账支票付讫。借:原材料12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贷:银行存款5550在途物资120000(3)15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款项尚未支付。借:固定资产3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贷:应付账款35100(4)20日,购入农产品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200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13%,货物尚未达到,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借:在途物资17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贷:银行存款200000进项税额=购买价款*扣除率=200000*13%=26000(元)(5)25日,企业管理部门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修理费用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借:管理费用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银行存款23400(2)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的分年抵扣。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的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的60%)-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额的40%作为自本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注:上诉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下年度同月允许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例3-25承例3-24,2017年6月10日,该公司购进一栋简易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30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该办公楼2017年6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30000*60%=198000(元)借:固定资产3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8000-待抵扣进项税额132000贷:银行存款33300002018年6月允许抵扣剩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2000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2000(3)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借:原材料(暂估价格)贷:应付账款下月,带去的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4)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或发生非正常损失,愿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注: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例3-26承例3-24,2017年6月份,甲公司发生进项税额转出事项如下:(1)10日,库存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损失,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甲公司将毁损库存材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入账。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3400贷:原材料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2)18日,领用一批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70200贷:原材料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200注: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将待认证的目前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经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税额同时,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3-28承3-24,2017年6月28日,甲公司外购空调扇300台作为福利发放给直接从事生产的职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空调扇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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