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填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①本合同协议书;②施工招标文件;③投标文件及其附件④会议纪要及变更联系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2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市建筑市场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自备。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对于本条,承发包人可以自行约定新标准、具体化和规范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本合同专用条款;④本合同通用条款;⑤施工招标文件;⑥投标文件及其附件;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会议纪要及变更联系单。3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8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合同范围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天;专项施工方案在方案论证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6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办公室;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外泄。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缺项、漏项的;偏差超出约定的;未按强制性规定计量等,须在中标后月内将缺项、漏项部分等工程量提交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确认。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发包人对此不做调整。对于本条,承包人必须认真审查工程量清单,发现缺项、漏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5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范围内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管理。本条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授权。因此发包人代表的权力越大越大,如确定承包人的进度工程量、增加变更工程量、顺延工期的现场签证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档案资料规范》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完整,按工程结算价扣罚5‰的资料损失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之前10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6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造价管理和生产要素的调配。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考勤天数按每月22日计,缺勤扣罚元/日,限额为合同总价的%。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扣除合同总价的%。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3.3承包人人员7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次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每月离开现场累计得不超过5天。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如有发包人直接分包的项目的,本合同中约定或另行签订三方协议:进一步明确发包人、总包人、分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8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工程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期限至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预付款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之日止。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工程师所有权利。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行使权限,引发投资增加,工期增加和结构建筑外型等工程指令和暂停工程施工指令的下达权,需要获得发包人批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9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72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遵10守《建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涉。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组织实施行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承包人应立即无条件整改。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并按要求办妥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证件,建立门卫制度。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市政府规定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并按照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和《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工程首月安全文明检查合格后由发包人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0%的资金,其11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该资金须专款专用,并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质监、安监登记备案后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打桩机械设备及相关材料在开工前3天到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这是通用条款规定,是不是太长了,当事人可以约定)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12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连续暴雨(按气象规定)7天以上(含7天);(2)特大台风(根据城管局文件须要停工);(可以再具体一点约定,如台风几级,雨量多少毫米,气温几度几上、以下等)7.9提前竣工的奖励13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如本项有甲供设备和材料的,则须约定:如发生甲供时间延误、质量问题等责任,应当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和赔偿损失的义务。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监理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已包含于投标报价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监理人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监理人要求。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监理人要求,测试检验费用承包人自理。9.4现场工艺试验14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监理人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