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18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鑫秋大厦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乙方资质1.1资质证书号码:1.2发证机关:1.3资质专业及等级:1.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提供劳务内容、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方式2.1工程名称:鑫秋大厦(暂定)2.2工程地点:长沙市树木岭路2.3劳务分包的工作范围:见合同附件一。2.4分包方式:见合同附件一。2.5分包工作包含的内容:见合同附件一。2.6甲供材料和机械设备:见合同附件一。2.7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工器具和机械设备:见合同附件一。2.8工程劳务承包单价(不含税金)按专业分别为:序号项目名称包含内容劳务承包总价说明1混凝土工程详见合同附件(一)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15元/平方以规划局认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劳务工程量2零星计时工135元/工日按甲方认可的签证计算总价(满8小时为一工日)包干的工程劳务承包单价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A、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全部施工所必须的人工费、辅材费(甲供主材除外)、工具用2具费、小型施工机械费、施工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费、文明施工措施的人工费、工伤保险费。B、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计时工及签证(包括现场、生活区清理工作)。C、因停电、停水、下雨或其它一切原因造成的停工费用。D、乙方施工用电,甲方送到三级配电箱,乙方负责三级开关箱后的设备及电缆线、小型照明工具、小型人力等费用。E、施工现场内的一切搬运费用。F、乙方配备的现场技术人员及所有民工工资。G、本工程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包干的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而改变。2.9结算方式2.9.1结算工程量的确认乙方完成全部劳务施工任务,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对经验收不合格和因乙方原因增加的工程量不计入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2.9.2工程合同结算总价=承包总价±劳务承包单价×相对应的面积增减+甲方签证认可的计时工费用。注:签证工工日发生时,应先由甲方施工负责人会同监理、造价、施工方进行现场确认,再经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否则无效。2.10工程款支付2.10.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2.10.2正负零以下做为一次结算期,1—3层做为一次结算期,三层以上每六层做为一次结算期,按经甲方检验合格认可后所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主体工程竣工(脚手架除外)验收结算后付至总结算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半年满后扣除应付维修费用无息支付完毕。2.10.3进度款支付程序如下:乙方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每次付款前由乙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现场施工员收到乙方申请单后按付款程序表签字各部门认可后方能付款。具体如下:先由甲方工程部会同甲方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工程师、确认实际施工进度、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情况、材料消耗情况等,签署相应的确认意见;然后由项目部工程预算员、造价工程师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价计算并审核进度款;再经财务部、总经理按合同约定复审,最终交董事长审定,再由财务部根据最终确定的付款3金额,按合同约定的到付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3、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为:日历天。3.2节点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0.00以下总工期按15天/层实施,±0.00以上1—3层总工期按10天/层,4—33层总工期按5天/层实施。因甲方原因造成短期的部分工程项目停、窝工(三天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工程情况自动调整施工人员,工程完工日期提前或者延期,甲方不扣减、不增加劳务费用。超过三天工期可以顺延,甲方补助乙方现场留守人员每人每天30元。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5、履约保证金5.1本合同签订前三天,乙方必须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帐户。5.2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完成50%且工程质量合格,无息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5.3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返还。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6.1本合同;6.2本合同附件(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附件);6.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4技术标准和要求;6.5图纸;6.6招标文件;6.7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施工技术和质量要求7.1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7.2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国家规范及标准,同时也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其他地方性标准及要求:47.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施行);7.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7.2.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7.2.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7.2.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7.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7.2.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7.2.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7.2.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7.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7.2.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7.2.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7.2.1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3);以上规范和标准如与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有冲突以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8、图纸8.1甲方应在开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复印件),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施工和技术规范由乙方自行购置。9、甲方项目经理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10、乙方现场施工组织机构10.1乙方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表序号职务姓名手机号1234510.2开工之日前2天乙方施工人员到位,技术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严格按上表设立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如未按上表设立机构甲方将按每人200元/5天给予罚款,现场施工负责人因故离开现场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否则处以500元/天的罚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因故离开现场须向甲方生产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请假,否则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去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班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甲方义务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11.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1.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11.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食、宿住房和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1.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11.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11.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2、乙方义务12.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2.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_3__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6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生活区的管理。12.6按甲方技术部门要求进行材料取样和制作试块、试件;12.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及违约金;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配合临建工作。12.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12.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2.11乙方工人的工资由乙方造表交甲方统一代付给乙方工人,已发放的人工工资从乙方劳务款中扣回。12.1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定任何合同,乙方签订的任何合同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12.13乙方的施工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且必须是技术好的工人,施工人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换人,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技术工种、身体健康、家庭住址详细造表与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存。严禁雇用18岁以下童工、60岁以上老人、病人、残疾人和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在甲方工地工作,如违反约定,后果自行承担。13、质量管理13.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3.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13.3开工前由甲方向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负责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甲方会同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完善书面验收手续。13.4乙方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认真全面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中存在的疑问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在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乙方未按施工图要求施工,违反有关施工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5在施工中,若乙方人员不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违规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7场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3.6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包人、监理单位检查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束,书面报告甲方,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则甲方将依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处以罚款,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13.7如果违约责任情况属实而乙方负责人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缴各项罚款。14、安全施工与检查14.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4.2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施工现场由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14.3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安全生产。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和

1 / 1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