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定期租船合同第三节光船租赁合同第四节船舶租购合同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第一节概述•一、概念•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或者不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分类: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二、订立•CMC.Art.128:应当书面订立•三、法律适用•惯例:不做强制性规定,遵照当事人订约自由•CMC第六章:任意性规定-没有约定时适用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3第二节定期租船合同(TimeCharterparty)一、定期租船合同的含义与特征(一)含义•CMC.Art.129: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当事人:出租人(Owner)&承租人(Charterer)•性质:双重性—财产租赁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以租船期限为合同的基础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4(二)特征1、出租人配备船长和船员•船舶实际仍处于出租人的控制之下•船长和船员与出租人发生雇佣关系,一般情况下船长视为出租人的代理人•船舶的固定费用及船员工资等由出租人负担2、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营运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船长在营运活动中受承租人指挥3、以出租整船的形式从事货物运输•区别于航次租船-部分舱位4、租金按照船舶载重吨和租期计收•船舶营运期间的时间损失对承租人利益影响较大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5二、定期租船合同格式•BALTIME-BIMCO制定,倾向于保护出租人利益•NYPE-纽约土产交易所制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利益相对平衡,应用最广(NYPE46,NYPE93)三、定期租船合同的法律适用•无强制适用的国际公约•CMC:任意性规范-合同中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格式合同范本:当事人选择适用-以此为订约基础•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效力优先于格式合同范本和法律(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四、定期租船合同的订立•通常由租船经纪人代表出租人和承租人洽谈订约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6五、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船舶说明条款•承租人赖以安排货物运输的基础性条款,一般是期租合同中首要的条款•内容与“误述”的后果:与航次租船合同相似•船速与燃油消耗量条款1、内容:“在满载,良好天气状况下,最大风力⋯蒲氏级下,船速大约⋯节,燃油消耗量为⋯公吨”2、承租人索赔的依据-船速低于约定值or耗油量高于约定值3、出租人保证义务的时间:交船当时(约定的效力)4、大约:通常为5%有利于出租人的浮动-相对状态的约定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7(二)交船与还船条款1、交船(1)含义:船舶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状态将船舶交给出租人使用(2)交船的时间•约定的时间或期限内•解约日的法律含义:逾期,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解约日:交船期的最后一天/交船期届满后的某一天•质询条款-CMC.Art.131•CMC.Art.131-出租人延误交船的赔偿:过失责任•租期的起算时间:与交船时间密切相关,一般由双方具体约定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8(3)交船的地点•某一具体港口•某一具体泊位•船舶到达引航站或引航员登船的地点(4)交船的状态A、适航•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由当事人自行约定•CMC: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适于约定期间•通常要求货舱清洁、坚实、牢固,适于普通货物的运输(NYPE46,93)B、适于约定的用途•合同中明示•满足承租人对运送货物的特殊要求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92、还船(1)含义:•约定时间-包括明示或者默示的宽限期,GMTorlocaltime•约定地点-一般由承租人在几个约定港口间选择•约定状态-除自然损耗外,同交船的状态(2)还船时间A、延期还船-最后航次a、合法的最后航次-合理的延期还船原因不同国家不同解释,承租人在指示最后航次时:•英国:合理地预期该航次能在包括了宽限期的租期内完成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0•美国:预期该航次结束时产生的超期时间将短于不进行该航次所提前的时间•我国:合理计算,完成该航次的日期“约”为约定的还船日期,但可能超过还船日期•合法的最后航次导致超期还船,承租人违约,但只需按有利于出租人的租金率承担租金,无须赔偿b、非法的最后航次•最后航次开始前预计到租期内无法完成•后果:出租人①拒绝,要求承租人重新指示;若承租人拒绝,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索赔租金损失;②接受,但要按有利于出租人的租金率收取租金。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1B、提前还船•接受船舶•索赔租金损失•减少损失的措施-另找租家/自行营运(3)还船状态•一般约定:除自然损耗,与交船时相同的良好状态•船舶状态的证明:起租&完租时的验船条款•造成非良好状态的原因:装卸(可约定装卸货损害条款)•非良好状态的后果:A、出租人义务:接受船舶B、出租人权利:要求修理&索赔(船舶修理损失、修理期间净营运损失)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2(4)还船通知-预计还船时间•根据:合同的随附义务,有利于出租人安排今后的营运•形式:书面•确切程度:预期、估计•未按照还船通知日期还船的后果:只要预期的日期有合理根据,出租人便不能依此索赔(5)船上剩余燃油的处理•交船时:承租人购买•还船时:出租人购买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3(三)租期•承租人租用船舶的期限•通常从交船时起算,但具体由双方约定•一般包含明示或默示的宽限期(四)货物(cargo)1、内容CMC:135•允许-合法货物•禁止-约定的除外货物(危险货物)•甲板货的特别约定2、“危险货物”•原则:系禁运货物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4•NYPE93:可以运输合法的危险货物•CMC:可以运输出租人同意的危险货物•危险货物的界定:是否仅限于IMDGCode中的危险品?•实践中的订约技巧-明确约定装运危险品的权利、义务3、接受合同中禁止装运货物的法律后果(1)船长接受的后果•船长代理权的范围-履行租船合同期间•船长无权变更租船合同的内容•无权代理,除非事后追认,船东保留索赔的权利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5(2)船东在个别航次接受,对租期内后续航次的影响•合同法原理-意思表示的明示与默示•个别航次的接受,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仅限完成当航次的义务•除非明示变更合同,租期内仍受原合同约束(五)出租人和承租人负责提供并支付费用的项目1、出租人的项目(fixedcosts)•船舶与船员所需的必要支出2、承租人的项目(runningcosts)•营运所需必要支出•为出租人目的支出费用的除外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63、船员工资的支付主体•工作时间外的超时工资4、保养船舶和保持船级—出租人•NYPE93:明示负担费用-隐含着默示义务•CMC.Art.133:明示义务-默示负担费用(六)租金的支付与撤船1、租金的支付•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按时、全额支付租金•计算方法:①船舶的载货能力每吨每月计算;②船舶每日的租金率计算•支付方式:现金(incash),预付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7•支付租金满足的条件:①一经支付便不能回收;②使出租人能无条件立即使用租金•扣减项目:预付租金前出现的停租、垫付费用等约定的款项-但预计垫付的款项不能预先扣除2、承租人违反按时、全额支付租金义务的后果(1)撤船•撤船的唯一条件“租金”未按时、全额支付•无论有无过错,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索赔的权利•“反技巧性条款”:anti-technicalityclause①租金未按时支付,出租人应当书面给予宽限期②目的:防止出租人取巧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8注意:撤船权利的行使•单方法律行为,无需承租人同意基于一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只要一个当事人单方面作出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即可成立并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撤船权利行使的选择权:约定or合理的时间•撤船权利行使的方式:撤船通知的效力(约定)•出租人撤船损失的索赔-各国司法实践做法不同(2)留置权(liens)•条件:租金未按时支付或其他约定款项未按时支付•留置财产的范围:CMC141:承租人的货物、财产、转租船舶的收入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19(七)停租1、内容—CMC.Art.133(2)•有利于承租人的条款-与承租人相对较重的支付租金义务相呼应•抛开出租人主观因素,只要船舶不能完全按照约定营运,造成时间损失,即可停租(承租人原因)•与NYPE等标准期租合同相比,CMC的规定更具概括性,即不问原因,只看结果-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而不能营运2、注意的问题(1)停租的事由?停租事由发生是否必然引起停租具体事由→船舶不能正常使用→时间损失→停租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0(2)停租的时间A、净时间的损失•举证责任:承租人•证明事项:发生了停租事项,造成船舶不能正常使用的事实,纯时间的损失。•停租时间:船舶正常工作所用时间与非正常工作所用时间的差B、有缺陷时间的损失•相对于净时间的损失更有利于承租人•证明事项:发生了停租事项,造成船舶不能正常使用的事实,无须证明时间的损失•停租时间:船舶无法正常工作时起—船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除有特别约定,一般解释为净时间的损失才能停租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1C、时间的起算•即时起算:NYPE93,一旦遭受时间损失,即起算•限期起算:CMC,时间损失连续超过一段时间,则从开始遭受损失起算。(3)停“租”的范围•“租”的含义:使用船舶的对价是支付租金,因而船舶不能使用只能引起租金的停付。•维系营运活动的其他费用照付•?停租事由可能引起其他损失,如货物损失等,能否直接在租金中扣除•?若扣除,可能带来什么后果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2(八)转租1、内容•目的:出租人可以更加有效的利用船舶•转租合同的效力:只及于转租合同的当事人•多个转租的情况下: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划分众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原则2、注意的问题(1)CMC的规定:承租人转租船舶时的通知义务?未尽通知义务的后果•出租人选择权利:解除合同&索赔(2)转租条款简单,但实务非常复杂,很多纠纷都产生于转租合同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3第三节光船租赁合同一、含义•CMC.Art.144: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性质:财产租赁合同二、特征1、出租人只提供一条空船2、承租人负责雇佣、配备船长、船员,负责船舶的使用、经营,承担在租期内的时间损失,即承租人不能停租。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43、出租人负担折旧费,其他营运费用由承租人负担4、合同中应订明谁负担保险费5、租金按船舶的装卸能力和租期长短计算6、船舶所有人仍保留船舶所有权的处分权能7、“买卖不破租赁”三、格式合同范本•BARECON2001-BIMCO制定四、主要条款1、船舶说明2、交船•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状态交船•同时交付船舶证书•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可能需要提供银行担保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53、船舶的使用和保养•光租期间承租人完全占有、支配船舶,负责船舶的保养和维修•保持船舶的船级和船舶证书的有效性•油轮光租的特殊要求•租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船名和船舶悬挂的旗帜4、船舶的检查•出租人的权利-随时检查•要求承租人通报船舶情况5、租金•按时、足额、预付•宽限期2019/8/19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266、船舶抵押(CMC.Art.151)•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在船舶上设定抵押•船舶上已经存在的抵押权,出租人应当在合同中说明,承租人应遵守抵押合同中的规定7、船舶保险(CM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