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样本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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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样本及主要内容第七章财贸企业常见合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买卖合同的样本及主要内容运输合同的样本及主要内容委托合同的样本及主要内容2007-10-1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第七章几种常见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第二节租赁合同第三节运输合同第四节委托合同2007-10-1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7-1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概述二、买卖合同条款五、买卖合同的解除六、特殊买卖合同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四、标的物的风险转移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分类即时买卖合同与非即时买卖合同一次性买卖合同与连续买卖合同自由买卖合同与竞价买卖合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范围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为实物出卖人有权处分禁止或限制转让标的物不得随意转让有关财产权利的转让,分别规定在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等其他类型合同中买卖合同的条款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效力这些条款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继续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确定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双方的交易习惯、商业惯例予以确定,仍无法确定的,依法律的相关规定加以确定这些条款均非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其欠缺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2007-10-12出卖人的义务交付标的物义务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的义务价款支付义务标的物受领义务标的物检验义务标的物保管、处置义务质量担保义务权利担保义务标的物交付时间标的物交付地点2007-10-12标的物的风险转移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下一方违约时标的物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货交第一承运人时不论标的物是否转移风险由违约方承担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买卖合同的解除标的物有主从物的合同解除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解除分批交付的合同解除主物合同解除及于从物合同从物合同解除不及于主物合同根据各标的物之间的关联性可就一物或全部解除合同依各批次间的关联性可就单批/此后各批/全部批次解除合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特殊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招标投标买卖合同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交付标的物应与样品相同,样品有瑕疵时对标的物质量不具有约束力试用期内买受人可决定是否购买,试用期届满未作购买表示的,视为购买。支付全部价款或出售、出租的视为购买。依招投标法规定2007-10-1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7-2租赁合同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内容及期限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属临时性使用合同,故对合同的最长期限应有所限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出租人权利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出租人义务交付租赁物维修租赁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承租人主要权利租赁物收益权;但另有约定除外租赁物维修请求权权益受损时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买卖不破租赁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承租人主要义务依约定使用租赁物依约支付租金不得对租赁物随意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擅自转租妥善保管租赁物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租赁合同解除租赁物毁损、灭失不定期租赁当事人要求解除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得随时解除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按照约定或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007-10-1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7-3运输合同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及一般规定二、客运合同三、货运合同四、多式联运合同2007-10-12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几种常见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客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多式联运是指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承运人将货物从出发地点运至约定地点的运输。2007-10-1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7-4委托合同一、委托合同的概念、特征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三、委托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四、委托合同的终止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合同的特征适用范围广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或服务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委托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2007-10-12受托人义务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报告的义务转交相应的财产超越委托权限时的赔偿责任转委托中责任的承担受托人的赔偿责任委托人的义务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第三人时的义务赔偿受托人无过错时的损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7-10-12第三人明知委托关系时合同约束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但第三人知道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委托协议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因第三人原因受托人无法履约而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时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委托协议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因委托人原因受托人无法履约而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时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委托协议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第三人可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主张权利且不得变更2007-10-12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后委托事务的处理合同解除后损失的赔偿事务处理完毕或期限届满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死亡(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人出现第三种情形时,受托人为其继承人利益应继续处理委托事项受托人破产、死亡时,其继承人等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委托人利益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但不可归责于合同解除方时除外。2007-10-1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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