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座(社区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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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第一章总则1、立法背景和宗旨①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签约率低合同短期化不规范用工社会隐患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资不均衡劳动力供大于求③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平衡劳资关系减少争议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相关的劳动政策。第一章总则2、适用范围①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③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第一章总则3、基本原则①合法②公平③平等自愿④协商一致⑤诚实信用第一章总则4、特点①规章制度A依法建立和完善B职工讨论、工会协商C异议程序D告知程序②三方机制政府、工会、企业组织③集体协商案例一用人单位未签(或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何女士从1998年起在肯德基公司工作,2006年升职为区经理。2007年6月4日,何女士与肯德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何女士与肯德基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没有及时续签,直到2009年7月1日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与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比规定迟了半年,何女士将老东家北京市肯德基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肯德基公司需向何女士支付5万余元的两倍工资差额。【争议焦点】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宽限期及双倍工资罚则?补签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否仍需支付原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法律解读】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案例二用人单位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关系的建立①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②职工名册③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④不得扣押证件、不得要求担保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用工之日同时签订②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③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实际用工之日④分支机构:自行签订与受委托签订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的种类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协商一致B连续工作满10年C初签与国企改制D连续两次而续签E满1年未签合同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4、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约定条款(一)试用期①期限3个月以下(0)3个月—1年(不超过1个月)1年—3年(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超过6个月)一次性原则包含原则②工资80%原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原则③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说明理由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约定条款(二)服务期①专业技术培训(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②培训费用数额较大(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③服务期超出劳动合同期限的,延至服务期满④不影响调资⑤违约金总额与实际支付额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约定条款(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①保密事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②竞业限制: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③约定:事项、范围、地域、期限④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⑤经济补偿与违约金案例三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例四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案例五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劳动合同的履行①全面履行原则②劳动报酬③加班④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⑤名称、负责人、投资人的变更⑥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2、劳动合同的变更①书面②各执一份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者解除合同①十三种情形(三类)②程序:A协商:协商一致B辞职:通知C单方解除:告知(立即解除:不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十三种情形(三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①十四种情形(四类)②程序:A协商:协商一致B单方解除时:通知工会C无过失性辞退:30日/1月D经济性裁员:工会和政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十四种情形(四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示:延迟终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经济补偿(23种情形)(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九种情形)(二)协商解除(单位提出)(三)无过失性辞退(三种情形)(四)经济性裁员四种情形(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提高条件后劳动者拒绝续订除外)(六)破产、解散二种情形(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九)工伤职工特殊补偿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经济补偿的计算①年限标准:1月工资/年1月工资/(6-12月)半月工资(0-6月)②计算基数:A前12月平均工资(不满12月的按实际月数)B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C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高收入者的封顶:3倍与12年(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7、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①继续履行劳动者提出②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自用工之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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