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昌邑市国税局目录一、税务部门参与的认定流程二、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三、企业人员核查要点四、研发费用核查要点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核查要点六、高新技术税收优惠七、财政性补助资金的政策辅导税务部门参与的认定流程税务部门重点对科技人员与研究开发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三项指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进行审核。1、形式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如:人员占比;研发费用明细表与审计报告比对;各项比例计算是否正确。2、实质性审查:实地核实,对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三项指标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条件(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条件(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人员核查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人员核查2、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1)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2)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下述工作的人员:——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3)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人员核查3、将企业提供的科技人员与研究开发人员名单及岗位资料,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基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考勤记录、学历证书等进行对比,分析判断研发人员统计是否准确;必要时查看企业是否有相应的场所、机器设备等满足研发人员实际工作需要,确保企业提供的研发人员人数真实性人员核查4、企业提供的兼职或临时聘用的人员名单级岗位资料,与工资发放明细、考勤记录、聘用合同或协议,分析判断研发人员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是否在183天以上;5、认定资料需附上所有的学历证明复印件;6、企业当年的有关职工人数为全年12个月份的职工人数加权平均数研发费用核查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研发费用核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A1B1C1D1E1F1G1····n1A1+····+n1A2B2C2D2E2F2G2····n2A1+····+n2A3B3C3D3E3F3G3····n3A1+····+n3A4B4C4D4E4F4G4····n4A1+····+n4A5B5C5D5E5F5G5····n5A1+····+n5A6B6C6D6E6F6G6····n6A1+····+n6A7B7C7D7E7F7G7····n7A1+····+n7A8B8C8D8E8F8G8····n8A1+····+n8ΣAΣBΣCΣDΣEΣFΣG····ΣnGFCDEFCD各科目小计G累计发生额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额BnE●人员人工●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直接投入●内部研究开发投入AB科目A内部研究开发各项目费用小计:内部研究开发费用总计ΣA+ΣB+ΣC+ΣD+ΣE+ΣF+ΣG+···+Σn●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研究开发投入额合计=内部研究开发费用总计+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n合计:A+···+n●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发费用核查(一)企业需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应设定“研发支出”科目,分别按照“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研发费用核查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费用核查(二)企业归集的的研发费用应与企业立项的符合研发活动条件的研发项目密切相关(三)研发费用需归集到每个项目,按不同的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测算严格区分(四)研发性投入与生产性投入严格区分研发费用核查(五)人员人工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其中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主要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以及企业为临时聘用人员支付劳务费用。研发费用核查1、非研发人员工资薪金不得列入研发费用2、涉及人员人工费用分摊的,需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3、应于企业申报的研发人员名单一致;应于申报缴纳“五险一金”的相关资料相符4、核对工资发放记录、奖金核准及发放记录,以及管理层相关决议及支付记录,核实人员人工中归集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及奖金、年终加薪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的归集金额与相关资料是否相符研发费用核查(六)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1、研发费用以外发生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租赁费等不得列入直接投入2、归集的直接投入金额应与相关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付款记录等相符3、涉及直接投入各费用分摊的,应进行合理分摊4、归集的金额与项目预算不应差距过大研发费用核查(七)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核查1、列入归集范围的仪器、设备、建筑物需为进行研发活动而购置或使用2、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以及不同研究项目共用的资产,应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进行折旧或摊销,且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分配的金额应正确。研发费用核查(八)设计费用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1、归集的设计费用不应与项目预算差距过大2、设计费用的核准、支付应与原始凭证相符3、不得列入与研究开发项目无关的设计费研发费用核查(九)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1、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2、归集的装备调试费应与原始凭证相符研发费用核查(十)无形资产摊销是指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不得列入与研发项目无关的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核查(十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研发费用核查(2)企业需签订委托开发合同,提供的合同与申报的项目一致。(3)查看项目最终产权归属,即委托方应全部、部分拥有产权或拥有5年以上独占许可权利,对于知识产权最后全部属于受托方的,不得计入归集范围;通水归集的数额应于会计凭证、付款记录、协议或合同是、核对准确。(4)受托方需按照归集表的格式进行归集,对于受托方不能提供的,委托方不得自行归集(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投入额应按80%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核查(十二)其他费用,指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1)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2)不得列入与研发项目无关的其他费用(3)应与会计资料相符(4)在研发项目与非研发项目之间合理分摊,前后各期保持一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提供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理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1、高新技术产品界定对超出确认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需提供省科技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2、对于开具的销售发票以及销售明细账使用产品名称与专家确认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称不一致的,在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不予认可。3、当年总收入为企业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和。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专家审核意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请税收优惠需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内。年度动态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报送资料(年度申报前报送):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预缴申报已提供的可免)。③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的说明。④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⑤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⑥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⑦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讲解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讲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