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广华为电子有限公司虚拟主机租用协议甲方:青岛广华为电子有限公司乙方:一、合作事项甲方为乙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互联网服务器,简称虚拟主机。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服务清单:虚拟主机空间_____________M,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拥有本合同所称服务器的所有权;甲方拥有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2.甲方依照乙方在线提交的虚拟主机服务申请中定制的服务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乙方提出的超出该服务范围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甲方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乙方帐号、删除有关目录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在乙方出现违反乙方义务第1点、第2点、第5点的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虚拟主机的运行,乙方违反该义务给甲方及甲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对于乙方因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引发的故障、问题及乙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自主决断,终止乙方虚拟主机的运行。4.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并有权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器空间的租赁,进行日常维护。2.在乙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的主机在线正常运行,供电稳定可靠,与Internet连接的正常,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Internet断开连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超出甲方预见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情况,甲方应在情况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与乙方沟通并相互配合恢复正常运行。3.甲方不得无故破坏或干扰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通过自行注册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以及甲方提供的FTP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空间,并利用虚拟空间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2(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任何违法活动。乙方对其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①.利用任何形式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带有可以链接到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的垃圾邮件、广告等。②.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如聊天室、广告交换、在线游戏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给甲方或甲方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甲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甲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甲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甲方服务器或者甲方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③.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为;④.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甲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⑤.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甲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⑥.其他超出乙方在线提交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乙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和甲方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乙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虚拟主机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6.乙方应自申请的虚拟主机开通后向乙方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三、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以乙方通过甲方网站上虚拟主机服务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的信息为准,此类信息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会对此类信息做详细记录,甲方有义务按乙方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同时不得超出其定制的服务内容使用甲方的资源。四、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1.乙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须按价格总览中规定的价格标准和付款事宜将足够的款项汇入乙方在甲方的帐户中,甲方将在乙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自动扣除相应款项,随后立即开通虚拟主机。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乙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至其在甲方的帐户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32.甲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五、合同期限本合同在乙方租用甲方虚拟主机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乙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即关闭乙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第四条第2点履行。六、合同变更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七、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网站无法访问,甲方应补偿乙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款项。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2.乙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及甲方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系统的损坏、甲方客户的索赔及甲方客户网站因此所受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规定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价款0.3%的滞纳金。八、免责条款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十、争议解决4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十一、附则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电子文本形式的虚拟主机租用协议如同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一样,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盖章:签字: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签字: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005年月日200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