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甲方:东方凯德华餐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黄锡楼(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书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项条款,同时确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共同准则,并以本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第一款:合同期限合同期限:2004年08月15日至2005年08月14日。第二款:合同性质甲方允许乙方以服务性质在甲方餐饮营业部进行为客人服务的工作。第三款:合同要求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或进店承包后厨后,分两个月向甲方交纳计月总工资额三分之二的服装保证金合计人民币¥36000.00元整。第四款:工作岗位1、甲方授予乙方的职位为厨师长。总人数为26人(不含洗碗工),甲方确因经营需要调整乙方人员的工作,经协商乙方必须服从安排。(厨房人员岗位人数附表图,乙方工作人员工资明细表附后。)2、乙方厨师人员在甲方开业前提前十五天报到。第五款:劳动报酬及福利1、甲方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工资制度和单位有关规定确保乙方的劳动报酬。2、每月8日为工资发放日。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税后工资合计人民币¥54000.00元整。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为乙方人员每个工作日提供完善膳食。第六款:甲方权利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2、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利益和形象,不得泄露甲方经营管理的商业秘密。3、乙方为公司营业部中的一个部门,乙方必须为甲方顾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不准营私舞弊,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乙方不能私用工作便利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个人谋利活动或滥用甲方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活动。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营业部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措施按甲方《员工守则》进行落实。6、乙方在甲方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其经营区内所有工作人员为甲方顾客提供优质菜品。如客人投诉或不满,经查证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连带责任和一切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责任范围:因厨师人为因素,如菜品中有蚊、虫、杂物、菜品发馊有异味等)。7、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区的卫生标准,为甲方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具体卫生标准按甲方营业部卫生标准和国家卫生食品法标准执行。8、乙方不准侵吞甲方或甲方客人的物品及财产,不准使用甲方为客人提供的客用设施,如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处罚。9、乙方必须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烹饪技能全面性做以保证,保证甲方的经营档次。乙方必须按专业五星级菜品标准制作出品。10、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人员,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如违反上述十点,甲方将视其情况严重,给予乙方处罚或终止合同)。第七款:乙方权利1、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设施用具。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3、乙方在经营期间内享受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免费膳食。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发生设备物品故障,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免费维修。5、乙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甲方每月为员工举行的庆祝会活动。6、广东厨师6人工作满一年后,公司提供探亲往返费用,限火车票报销。第八款:合同解除1、乙方如不能胜任工作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通知乙方。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3、如甲乙双方未按照解除合同通知日期执行,将赔偿对方损失计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乙方不能继续经营,甲乙双方均不能相互承担责任。5、甲乙双方如遇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经当地法院进行法律解决,且乙方同意放弃先诉抗辨权。第九款:附则1、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执行。2、双方如发生争议,按第八款第四条处理。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东方凯德华餐饮(北京)有限公司乙方: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